“大连女大学生脚踹4岁儿童”的事件持续发酵,曝光的监控录像,还原了事件的始末。
5月12日晚上,宋女士和朋友带着各自的孩子来饭店吃饭。期间,两个孩子在一旁玩儿“捉迷藏”,由于过于吵闹,一旁的年轻女子冲上来踹了孩子一脚。事后,这名年轻女子说自己并没有踹在孩子身上,而是踢在了凳子上。随后,宋女士立马和年轻女子扭打在一起,甚至连上来劝架的服务员也没能幸免于难。
这不禁让我想起13年轰动全国的“大兴摔婴案”。一个刚刚喝过酒的醉汉,因为一个母亲的几句争论,将车里的婴儿高高举过头顶,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但凶手判刑到执行死刑,却用了一年多的时间。
试想一下,如果宋女士在饭店里遇到的不是一个女大学生,而是“大兴摔童案”里刚刚刑满释放,酩酊大醉的凶犯,后果又会怎样呢?
在无数起这样的事件里,我看到了中国父母普遍的“险恶用心”。他们总以为带着孩子,别人就会让他三分,带着孩子,就可以毫无畏惧,毫无顾虑的和别人“硬怼”。总觉得所有人都会碍着你是个母亲,身边还带着孩子,就对你有更多的容忍。这样的想法是何时产生,我们不得而知。而这样想法带来的后果,却是让人细思极恐的。
我们总说,为母则刚,但是现在很多母亲“刚”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孩子,而是为了逞强出气。做母亲的当然要保护自己的孩子。但是我们再看看宋女士的做法,两个孩子大喊大叫不加管教;在年轻女子冲上去后,这位母亲倒是生龙活虎了起来,首先不是查看孩子的情况,而是直接抓住年轻女子不放;在被服务员拦住后,居然对无辜的服务员大打出手。整个过程,角落里的孩子,也是餐馆服务员在照料保护,这位母亲,则完全沉浸在斗殴里。
这样的情况下,这样的举动,真的是对孩子的一种保护吗?我看不然,一个明显已经对孩子不耐烦的人,作为母亲,还要去激起他的怒火,你到底是想救孩子?还是害孩子?
不是所有人都有义务容忍你的管教失败,餐馆是吃饭的地方,不是孩子的游乐场。再奋不顾身、再怒发冲冠,换的回你的孩子吗?
拿孩子做挡箭牌。
“他还小,他懂什么啊?”
“你一个大人,还跟小孩计较?”
这样的父母,其心可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