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收到工资条,发现居然没有高温补贴这一栏,我就感到奇怪,询问一下同事,原来他们都没有!
这究竟是为什么?询问得到回复如下:
为此,我特意百度了一下,得到如下答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为此我们在工作群上提出问题。但是,目前我的公司还没有给予答复。其他同事也提出疑问,具体如图:
我们得到领导的回复如下:
具体申诉如何?还需要等待后续……
总之一句话,我要维护自己权益!
为此,我今天非常不开心!
对我们单位非常失望!无声无息没有发高温补贴!希望有个美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