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即景在剖一尾红鲤鱼。他要为自己做一道糖醋鲤鱼。
将鲤鱼从水槽里抓到菜板上。全身都在挣动,李即景不得不使劲按住它,“啪”,“啪”,用刀背在鱼头上拍两下。鱼便丧失了挣扎的活力。李即景翻转手腕,将刀身贴着鱼身,刀刃贴着尾部鳞片,“呲——”,“呲——”,从尾刮到扇动的腮。半透明的红色鱼鳞飞溅开来,有一片贴到了他的脸上,带着腥味。李即景微微皱了下眉。他用左手指腹顺着皮肤纹理抚摸鱼身,确定已将鳞片刮干净。左手沾了很多黏液,滑得按不住,他只好握着鱼以固定,好剖开鱼肚。先在尾部切下一刀。调转鱼身,刀尖没入鱼肚里,轻轻割开,以免划破内脏和苦胆。他并不想绿色的腥臭的肠液流到手上。掰开鱼肚,墨绿的湿滑的鱼肠,很小的心脏,分不清是什么的深红的器官挤做一团。李即景将鱼肠挖出来,扔进垃圾桶。他看到这条鱼的腮扔在微微扇动。
他突然觉得很累,完全失去了“要为自己做一道糖醋鲤鱼”的兴致。
将鱼扔进垃圾桶,菜刀菜板丢进水槽。在洗手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满身都是腥味,并不能通过只洗手来获得干净。
他点了支烟,蜷缩在椅子里,默默地抽。
他昨天晚上到自己杀了个人,将尸体藏在洗手间。得知自己杀人时的那种恐惧和惊慌清晰的刻在脑子里,然而,真正让他背脊发凉的是,接受并且习惯“杀人”这种即时性的背叛了人性的恐惧之后,如洪水猛兽般将他淹没的,快感。
那种快感让人滋生出将杀人作为娱乐活动的想法。一想起这种感觉,李即景就像被鱼肚里的腥绿色肠液包裹住全身。太可怕了。人性在欲望面前竟这样的脆弱。
李即景抽完了一支烟。去浴室洗掉了身上的鱼腥味。时间是晚上九点半,他决定出去喝一杯。
去了一个清吧,坐在吧台边向服务生要了一杯加冰的伏特加。方形的玻璃杯中流动的液体随着灯光呈现着剔透的琥珀色,这是他喜欢的颜色。李即景喝了一口,然后向服务生要了把勺子敲酒杯里的冰块。
酒吧里留着黑色长发的男歌手抱着把吉他在唱Maroon5的《Lossing My Mind》,只用吉他和键盘伴奏,硬生生的将原本激昂的调子给唱成了一溪春水,忧郁又缠绵。
“可以坐你旁边吗?”西装革履的英俊男人端着酒杯微微躬身,看着李即景的眼睛询问。社交礼仪做足又透露出侵略的意味来。
李即景眨了眨眼,认真地回答:“'不可以。”在男人露出愕然的眼神时又说:“你太香了,我会忍不住吃掉你的。”李即景亮了亮洁白的牙齿
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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