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众所周知,村级组织是维系党和人民血脉联系的毛细血管,也是感知基层冷暖的末梢神经。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在村党组织的协调组织下,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组织和其他村级经济社会组织等组织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疫情防控等各项中心、重点工作,既有功劳,也有苦劳。长期以来,村级组织也存在机构职责划分粗疏、日常业务分工交叉等问题。在此情况下,《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的出台可谓及时之雨,合时之作,一俟推行,将从多层面、多角度、多元性的梳理基层组织的工作乱象,对于加强引导基层组织工作意义重大。既能够帮助基层干部厘清工作的千头万绪,又可以为群众点明基层行政的服务路径。
厘清“明责”,让村级组织少做无用功
曾有戏言称基层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而村级组织作为基层的基层,不仅要承接上级组织的“千针千线”,还要厘清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吃喝拉撒”。虽说村级组织“五脏俱全”,但由于长久以来职责分工缺乏合理的规范,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三个和尚没水喝”或是“一窝蜂一起上”的问题,有时还会因为意见不合产生内部矛盾,工导致作效率有待提高。而《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厘清“明责”,为明细村级组织的职责分工提供了规则依据,有利于村级组织厘清权责归属,抓细村级事务,推动提升村级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保证村级组织履职有规可循、畅行无阻。
亮出“明牌”,让人民群众少走冤枉路
以往村级组织权责混乱,长期存在“机构五花八门、办事推三阻四”的乱象。《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村级组织严格依据村级工作机制,群众满意为导向,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找准工作切入口,避免“痕迹主义””文山表海”等现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作为村级组织的评价依据,通过规范挂牌,整合资源,解决“一套班子多套牌子”的问题,统一办公服务场所,实行“一路到站式”服务,以一目了然的职责分工与服务导引,方便群众“按图索骥”,改变干部做事畏首畏尾现象,避免基层行政资源的浪费,让群众少出怪证明、少跑冤枉路,提升村级组织的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