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穿上许久未穿的尖头细高跟及踝短靴,一路步行去单位,脚趾那叫一个疼呀!它们定是因为我今天的怠慢,都跟我闹着别扭呢!很久没体会过“每一步都走的那么艰辛了,”眼看着上班时间就要到了,想走快也不可能,那十个脚趾头在尖头鞋狭小的空间里轮番闹着情绪,使我不得不更放慢速度,真想一瘸一拐的走啊!但为了维持自己优雅挺拔的姿态,犹然用看似轻快的步子掩饰近似钻心的疼痛。
唉!穿高跟些有什么好,除了增加像我们这样海拔不够高的女人的身高之外,其他一切皆算不上充分而必须的理由。但高跟鞋自它诞生之日,便成功的俘获住女人们的心,它于女人简直就是一种美的信仰,不仅代表着成熟,更成为展现自己妩媚和性感身姿的利器。
人生里穿的第一双高跟鞋是在上初一时,当时和同班的好友一人一双,是紫红色的拉丁式高跟鞋。那时全班亦或全年级就我们俩穿着高跟鞋吧!每天“咯噔咯噔”地张扬于教室里、操场上…自我感觉超级时髦,哪管是否与年龄与一张稚气的脸是否匹配和谐呢。
成熟的年纪里,又因张爱玲的那一句:无论如何平庸的女人,穿上高跟鞋,都是摇曳生姿的。我就更加爱上穿高跟鞋了,一穿上,仿佛自己就拥有了无限的女性魅力,只是美真的是脆弱而忧伤的,无坚不摧也不堪一击,于是光滑白嫩的脚日渐衰老变得丑陋起来,此起彼伏的磨出一个个比黄豆还大的水泡、磨起了要命疼的鸡眼、磨出了比岁月还要厚且又难看的茧子,今儿脚踝帖一个创可贴,明儿脚趾帖一个创可贴(听说每个穿高跟鞋的女人包里都是常备创可贴的),脚趾在鞋子里喘不过气来,因为窒息而变了形(据报道杨子琼和维多利亚•贝克汉姆的脚趾变形更为严重和丑陋),看似招摇美丽的同时却失去了真正的美丽,女人们!究竟划不划的来呢?!
鞋舒不舒服,真的只有脚知道。鞋子在美,也只是我们人生里一件微不足道的附属物,终究没有自己真实的感受来的重要。要外在的美丽还是要内里的舒服,高跟鞋只给我们一种选择(早些年某个品牌推出一款无痛高跟鞋,原理是将鞋的高度与脚掌可倾斜度做一个最佳平衡,让脚的承重重心均匀分散),我便蘧蘧为己,怀着一颗欢喜心去专柜买了一双,一经验证,证实那句真理:这世上就没有穿着不脚疼的高跟鞋!
近一年多,已穿惯了舒适的低跟和平跟鞋,对于鞋头尖尖,鞋跟细高的鞋子似乎已失了兴趣,这大概和年龄和阅历有关吧!越来越觉得舒服才是最重要的,如同一段好的爱情,用心去努力,去将现实和自己的梦想强强联合,使之呈现最舒服自然的样子,而不用再去强调看起来的美感。我开始慢慢舍弃了高跟鞋,不再刻意去人工制造曲意逢迎的所谓的好看,且渐渐爱上了朴实低调又舒服的平跟鞋。原来快乐的心灵也是要以身体的舒适度为基础的,它像一个意念传感器,将信息传达给身体各个部分,譬如,我穿着一双柔软的乐福鞋,对爱人说:“亲爱的!请带我去天涯海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