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有这样经历,在处理一件事的时候,按原则没法继续进行,但因各种情况而出现的特殊性,又不得不处理的时候,让人左右为难。于是,就出现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坚持原则不动摇,不顾及其他特殊情况;另一种就是既然有特殊情况,人情世故似乎成了标准之外的标准,就不问其他地处理了这件事。
日常工作中,我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也就是在原则性与灵活性之间如何取舍的事情。
我经常跟团队其他成员说,原则暂且不谈,一定是要坚持的,既然灵活性有之,我们就不能回避。那么,不回避情况下,如何处理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矛盾,我就提出原则性与灵活性共存的前提,这个前提就是灵活性是相对的,灵活性是在坚持放宽条件下的原则性进行的,具体来说,就是灵活性不破流程和制度,若没有相关流程和制度,就需要有权人或机构进行制定或修改,以适应可能的特殊情况。
坚持下来后,大家感觉处理这类问题简单了,思路更加清晰,效率也特别高。因此,坚持凡是有制度和流程,原则性与灵活性共存前提就是不突破制度和流程,做到有依据,若没有,可以修改已有制度或制定新的制度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