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晚6:40出租车上丢失一部手机。
手机不值钱,已停产。
下车十分钟后发现,联系出租车公司,联系到司机。
于半小时后送回。
我本想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毕竟人家开出租,以时间换钱的。
没成想,司机停下车,拿着手机问:你说怎么治(办)吧,我都跑南外环去了,为了你这手机连客都不接了。一个大活我都推了。(这时很明显是在摆道德板凳了,你放着大活不接,专程来给我送手机)
我明白了,这是问我要送还费来了。
刚才和朋友一直不停地谢谢,瞬间觉得冰冷的金钱就可以解决了。
但说公道话,我们打车的距离30块钱,这会20块钱他不会亏。
也是公道话,我这手机20块钱买不回来。
于是便开始了一场讨价还价的过程,既然这无关道德,以市场定价,那我觉得也没必要感恩戴德了。
我一直不提倡拾金不昧,如果有人捡到东西,是要有法律规章来约束一下,该定价多少才合适,不然市场太乱,不然捡到东西没有归还的动力,因为靠道德来约束的行为不太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了。
所以,我一直还价,20,50,80。
他也一直要价,200,150,最低100,少了不给。
我朋友给他一口价80,多了不要。
顺其自然,一场交易结束。
前文说,这个司机口中放弃大活来送手机,道德为先。此时,又是金钱至上。
(说到此,特别提一下,之前叫过滴滴专车,也是手机落车上了,司机跑了老远的路送回,说什么也不收钱,给人家买杯果汁人家都不好意思收,还说谢谢。)
这种事得辩证地看,看是站在什么角度,司机的真实情况是:下班高峰期十分钟耽误的工夫能赚20就不错了;失主的实际心理是:这东西值多少钱,值2000,说不定还更高呢,觉得给200太值了,甚至大大低于预期。
经济学角度看,这是一种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总的来看,整个社会的总剩余增加,也就是创造了社会财富。想想我也为济南市人均GDP做贡献了。
这场交易中消费者即失主(也就是我)觉得80其实低于预期的100,20就是消费者剩余。
生产者即卖家(也就是出租车司机)觉得他的这会工夫也就值20,所以80已经超出了实际价值,60就是生产者剩余。
so,整个社会这半个小时就产生了80块钱的剩余,社会财富增加了。
我们从市场的角度分析这场交易百利无一害,甚至从失主的角度分析似乎还大赚了一笔,因为你衡量一下手机与80元钱是否对称便可得出结论(事实上大部分人也会这么安慰你)。
然而,由此,我联想到某=2009年的“挟尸要价”,那三个大学生的生命与一万二一具尸体的捞尸费比呢?
需求方主动给予的远低于供给方主动索取的。
市场均衡在哪里?今天这80就是,但如果我真的拿不出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