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喜欢一个地方,就像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呢,就总想多看他两眼,喜欢一个地方,就总想去那里呆着。
国庆假期和朋友出来玩,去了一家咖啡店,那时是第一次去,明明很年轻的店主,被我叫成了“叔叔”,本来应该多拍几张照片留念偏偏手机没电,因为听人安利说冰美式很不错,我也就试了试,结果,我硬是剩了大半杯,让朋友帮忙解决了。不过,那店给我的感觉,的确很是不错,不然也不至于心心念念的,想要再去一次。
这是第一次去时,朋友拍的照片,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店里很是温暖
今天好不容易逮住空闲,尽管天下着点小雨,我也暗自庆幸店里除了我没有别的顾客,推门而入,只听见挂在门上的风铃清脆的一声响,从楼上下来的店主——他可能也惊喜,这种天气,怎么会有人来。
唔,他说让我等半个小时,才能做东西。我也是闲适,就应了声,坐在一旁,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小王子》细读。等待的过程中,倒也环视了一圈店里的摆设,嗯,我喜欢。
店里的书架,和我的摩卡。
店主哥哥给的那杯摩卡上的拉花很漂亮。当然,它原本是极其完美的,但是被我这个贪吃鬼挖掉了一块。坐在那个临街的窗子边的高脚凳上,让我有一种出尘的感觉,像是苏轼当初“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我倒是临街静坐,馨香萦绕,恰似在云天。
这个店呢,店面不大,内部装点精致透露着高雅,朋友后来告诉我,那个哥哥只是小店主,真正的店主是一个儒雅温和的叔叔,想来倒也是,这样的风格,确乎不太像一个看似二十出头的人的品味。店里的装潢。
我总是觉得,我以后要是可以有这样一家店,那该多好,就那样享受着,或是窝在窗边看风景,或是在里面进进出出,忙忙碌碌,或者就是喝一杯咖啡,人生几多幸福。但是又好像没什么意思,人要是一直坐着,那该多无聊,就好比提前过上了八十岁时候的生活,我似乎又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了。
论我喜欢的感觉,应该有激情,也应该有闲适,就像是……一根皮筋,可松可紧,不是更好。不过,人都是矛盾的,一时喜欢,不代表一直喜欢,时间总会慢慢地走,万一这个想法在几年后又被否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