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五号遗址(“妇好墓”)铭文——“司(/后)母辛”
安阳殷墟五号遗址被学界定名为“妇好墓”,认为墓主是商晚期武丁王配偶之——“妇好”。
该遗址出土有被学者释为“司母辛/后母辛”的铭文,其中“辛”被释意为墓主妇好的庙号。
我认为这样的释译,不仅字释有误,读序也有误。
铭文释作“母”(子辈对母亲的称呼)不对,“辛”也不可能是女性墓主的庙号,最后读序也不是“司母辛”(/“后母辛”)。
正确的铭文应释为:司辛妃(释意:伺辛帝、辛妃,即供奉高辛帝喾与辛妃简狄)。
(图一)
要论证这些,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着手:
1、五号遗址出土一白石牛,上刻铭文“司辛”,该遗址有且仅有1件刻此铭文。
而刻有“司母辛”铭文的有5件,刻有“司母辛”象形铭文的有24件,两者加起来共有29件之多。
(图二)
为什么白石牛上刻的是“司辛”,而不是“司母辛”?
《祭法》载:“牛祭天帝”。(即以牺牲牛供奉给天上之帝。王者死后升天即为帝。)
“司辛”中的“司”即“伺”,为供奉之意。
由此可见,五号遗址出土的白石牛就是专门供奉给“辛”帝的牺牲,其配偶(女性)没有资格享用,故白石牛只刻“司辛”铭文。
而那29件刻有所谓“司母辛”铭文的礼器,其实正确的释译应该是“司辛妃”(释意:伺辛、妃),即用来它们祭祀“辛”帝同时也用来祭祀辛“妃”,故刻铭“司辛妃”。
牛祭天帝(辛帝),刻铭“司辛”(伺辛帝);
貘尊(夔尊,帝喾的龙图腾酒器)、方鼎、圆尊等为祭祖的礼器,用来祭祀辛帝·喾、辛妃·简狄,故刻铭“司辛妃”(伺辛帝、辛妃);
古史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即国家大事有两件:一是祭祀,二是战争。)
祭祀被古人视为第一大国事,故无论是制器还是刻铭,其态度都是严谨、严明的,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没有任何意义的无用之功。
2、“司辛妃(顺序为123)”的刻铭,在读序上为何不是“司母辛(132)”?
(图三、四)
如图所示,之所以释读为“司辛妃”,是因为先有帝才会有帝妃,故先帝后妃。
另外,“象形”铭文的排序,也恰好可以印证“文字”铭文应该按123的顺序排列才是正确的。
而流落在外的私人藏品中,出现大量“司辛妃”的“文字”刻铭,也可以旁证两点:一是读序123为正确,二是“文字”铭文=“象形铭文”=“司辛妃”。
3、释“司辛妃”的铭文中,为什么是“妃”,而不是“母”或“女”?
古代“妃”、“女”、“母”的字形和含义,如图所示:
(图五、六、七)
古史有“黄帝四妃”、“帝喾四妃”等记录,那么他们口中“妃”的古文字,去了哪里?
殷墟五号遗址和众多甲骨卜辞里其实“妃”字多了去,只不过被学界错释为“母”或“女”而被错认或用来胡乱组字罢了。
殷墟五号遗址和其它地方出土的铭文,不但可以告诉你古文字的“妃”是什么样,而且还能告诉你,古人是怎么用铭文来表示,“妃”是谁的“妃”?她又排位第几?
例如:
文献载,帝喾四妃。
元妃,有邰氏姜嫄,生子后稷;
次妃,有娀氏简狄;生子契;
次妃,陈锋氏庆都,生放勋(尧);
次妃,娵訾氏常仪,生子挚。
上述古史说明,简狄是帝喾的次妃。而五号遗址亦出现——用2个相互扶“子”的“妃”字,来表示简狄是帝喾(有帝喾的专用帝标)排位第二的“次妃”。出土与文献互证吻合。
其它地方出土铭文,则出现用3个并列的“妃”字,来表示帝喾排位第三的“次妃”。据史载,帝尧之母庆都很可能就是帝喾排位第三的帝妃。
文献结合出土铭文,可证古代——女凭夫荣(成为帝妃)、母凭子贵(成为帝母或帝祖母)的众多事例。
4、“司辛妃”中的“辛”,为什么不是女性“妇好”的庙号,而是男性帝祖帝喾的庙号?
文献多见帝喾的记载,其号“高辛氏”,名“俊”(夋)。而“辛”是“十天干”之一,它作为男性古帝的庙号,合情合理。
“辛”帝喾,辛妃简狄,二者为殷人的源出之祖,生殷始祖子契,(契)先有方国,后(汤)有天下……建王朝宗庙(殷墟五号“辛妃庙”遗址)祭祀其源祖“辛”与“妃”,遗迹、遗物、铭文与古史均能吻合互证。
私人藏品,帝喾后人制作的印章(如图八),“帝辛”(辛帝)、俊辛(辛俊)和“高辛帝喾”的印文,无一不印证:殷墟五号遗址出现的铭文“辛”,不可能是身为女性的“妇好”的庙号,它只能是男性帝祖的庙号,而殷墟五号遗址出土的“辛”,指的就是高辛帝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