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1 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1)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内涵主要有:
第一,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体现在国家根本性质(国体)上,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现在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政体)上,就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第二,国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保证人民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四,国家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第五,国家各方面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1)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决定的。
第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2)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3)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符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