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学习中,我们看到美宁公司完成了一个生产经营过程,也就是从筹集资金开始,到购买设备和材料,然后组织生产,最后实现了产品的销售。我们知道任何一家企业都不可能等到解散清算时才判断盈利还是亏损,因此,为了满足经营管理以及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企业应将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收入与各种成本、费用进行配比,及时计算出一定期间的财务成果,确定企业在该时期内所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依法缴纳所得税,并进行利润分配。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先认识一下利润并了解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利润包括日常活动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还有非日常活动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利润有三个层次: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我们先来看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营业利润的产生完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它反映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
营业利润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同学请看,在这个公式中出现的,多数都是损益类账户的名称,比如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个期间费用的账户,在前面我们就介绍过,期间费用呢和材料费、人工费、制造费用不同,不能记入成本,而是记入当期损益,所谓的记入当期损益说的就是这里了,计算利润的时候把它们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这两个账户既能表示收益又能表示损失,结账前余额在贷方表示收益在公式中加上,余额在借方表示损失减去。
还有两项不是账户名称,那就是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过这两个项目分别是根据两个账户计算出来的。比如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以上是营业利润,第二个利润总额又称税前利润,是在营业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再看净利润,企业利润总额大于零,就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净利润又称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后的净额。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利润产生了,接下来我们看看利润是如何分配的。
企业实现了盈利,是不是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将所有的利润全部分配给投资者呢?当然是不可以的。因为利润分配有法定的程序。
所谓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指定其特定用途并分配给投资者的行为。
可供分配的利润不一定是当年的净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加其他转入。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是负数,表示累计亏损,就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是正数,表示累计盈利,则可以进行后续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是这样的:
首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应按照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如果年初有亏损的话先弥补亏损。
同学请注意:计提盈余公积的依据,原则上是净利润,如果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有盈余,也就是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是正数的话,计提盈余公积时不予考虑。如果以前年度有亏损,也就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为负数的话,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简单说就是:盈利不加,亏损减去。
另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接下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企业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可以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否提取以及金额大小由企业自行决定。
最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按照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后剩余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在这一节,有几个概念你必须能够区分:净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
净利润永远都等于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
可供分配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年初未弥补亏损,加其他转入.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利润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之后的余额。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上述分配完成后的余额,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期末余额。
今天我们学习了利润形成和利润分配的顺序。企业实现了利润就得依法缴纳所得税,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以及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