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5
现在是坚忍地累积奔跑距离的时期,所以眼下还不必介意成绩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时间累积距离。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决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 以恒,不乱节奏,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 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亦不为过。
这是一个可以将愉悦感维持到第二天的好方法,对跑步和写作都是。跑步的前期,不用追求速度和很长的距离,只单纯的去跑,根据自己身体的节奏跑快或跑慢都没有关系,只要感到愉悦就好。感到满足的时候就可以停止。在这个阶段,身体还没有习惯跑步这件事,体内可以通过运动产生内啡肽让人感到愉悦,这种愉悦在刚停下来的时候达到顶峰。这种快感和谈恋爱、做爱时是相同的,而且可以让人持续回味。将快感延迟回味,到第二天更容易动身去跑步,就这样坚持下来。写作时也是,对于现在的我,最舒服的写作感受是写连载,写的时候酣畅淋漓,戛然而止留给明天继续,第二天不需要找灵感顺着前一天的思路,或者另换一个角度继续,都是愉快地体验。惯性是个神奇的东西,一旦形成习惯,到了特定时刻来做特定的事情,不会感到特别艰难,是自然而然的事。惯性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 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
没错,就是这种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却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忆。也许我在回忆这种种琐碎时,会不知不觉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严肃。于是,在这些比比皆是的鸡零狗碎的尽头,我方才有今日。
将琐碎的小事记录下来,那些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构成我们的生活,日记中记录的总是相同的事情,但是这些小事在若干年后会成为财富,让我们可以轻易地回到当年的场景。我爱这些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它们构成了今天的我们。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 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会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 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咱: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当我看到村上每天的跑步距离,惊讶无比。2012年我才刚刚起步,能跑5公里对我来说已经是最棒的状态,虽然能坚持跑,可是在跑道上跑够半小时就会累得气喘,第二天退的酸痛自不用多说。今天再看,村上对自己的评价真是很恰当,每天10公里,每周跑够60公里,是“跑得认真”。我早就忘了他的这种标准,但是在评估自己的时候也是会用这个方法,看看一周有没有跑够60公里。跑步不是看每一天的距离具体是多少,因为每天的状态不相同,状态好了跑嗨了不想停下来,状态不好的时候跑到规定距离多一步都抬不起腿。60公里,是认真的,如果累积80公里,就是“跑的卖力”。我要在郑开结束后,也就是下周开始马拉松跑的密集训练,训练时间长达4个月,要在北京马拉松之前把自己练到最佳状态,争取北京跑进4小时,而且是全部跑下来没有走的。这本书里村上提到自己为了准备纽约马拉松用5个月来训练,前3个月是积累跑量,后两个月加上力量和速度的加强练习。算一下到9月份的北马,也恰好是5个月,所以和村上一起加油吧。
众所周知,铁人三项赛除了跑步还包括游泳和自行车两部分。我本来是一个长跑者对跑步并不感到惧怕,可是想掌握其他两项比赛的技巧,则必须经过相应的训练。我从基础开始,矫正了游泳的姿势,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技巧,还重新锻炼了肌肉。这是费时费力的功课,因此削减了用于跑步的时间。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于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还是我从某个时刻开始,对“跑步”有些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一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
我曾经在自己的梦想清单中写过,要参加铁人三项的比赛。这个比赛中的三个项目都是我的兴趣所在,跑步、游泳、自行车,不知道是因为这几个项目是相通的缘故,还是会因为喜欢其中的一个就自然会对其他的感兴趣。喜欢长跑的人一般会有这样的规律,最开始是跑半程,然后全程,跑上几年全程不断刷新PB之后就会尝试50、100公里超级马拉松,或者转战越野跑,终极跑者会选择铁人三项。这是一个逐渐升级的过程,在最开始的跑量积累时这些目标似乎遥不可及,可是我知道有一天我会升级到这个lev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