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妈前些天回娘家去了,这是她惯有的做法。
我爸喜欢打麻将,打得很大很凶,把钱输光了拿我妈撒气,我妈气不过,连夜坐上大巴走了,只留下我和我爸在家中。
在我身上,一直存在着一个怪诞的传言,大家都说我不是我爸的孩子,是我妈在外面和别的男人搞得野种。
我爸对此深信不疑,即使我妈把DNA鉴定摔在他面前,依然没有改变他的想法。
“婊子,臭婊子。”这是我爸在愤怒时,对我妈的称呼。
说来也是奇怪,我爸那一张似大饼一样的脸,一双三角眼在稀疏的眉毛下面,显得猥琐非常。而我不知是运气好,还是什么原因,他的所有身体缺陷,从未出现在我的身体构造中。
我给我妈打了一个电话,催促她快点回家,我一个人面对着我爸实在有些孤独。但我心里却又在盼望着,希望她永远不要回来。
夜晚,与客厅灯光相伴的,是我和我爸打斗的影子,落在墙上,印出他高大的身影死死地压住我瘦小的身板,将我的手臂扭转至身体承受的极端,问我服不服。
第二天,即使我被打到鼻青脸肿,却还是要去上学,我不想面对学校的人,但不去学校就要在家,与其如此,还是学校更加善良一点。
起初我和魏雨轩并没有特别大的关系,她是篮球队的一员猛将,身高一七五,我站在她身边,就像她的孩子一样。
直到她看到鼻青脸肿的我,好奇地问了句:“哥们儿,你样儿挺惨啊,被人欺负了?”
背着书包向前走的我,在那一瞬抬起头,看到她洋溢在空气里的若有若无的笑意,还有大眼睛里出现的光亮,我都把那些视为对我的嘲笑。
一股愤怒窜上来,但我并没有与她对峙,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知道,若我与她对话,我连与她对视的勇气都没有,我的自卑像一座大山压着我。所以我沉默着、带着我拖拉的凉鞋,走了。
地板上只有我凉鞋敲击地面的声音,哒,哒,哒。
在回娘家快一个月以后,我爸终于从家里出发,去我妈的娘家把她接了回来。
他买了一堆礼物,百般讨好和道歉。但我清楚的知道,这并不是因为爱,和爱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因为他某一天早上起来,发现家里乱得像猪窝,几乎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认为家里还是需要一个女人。
2
我的生活好像又步入了正轨,我妈和我爸各司其职,家里又一次迎来了和平年代。
随着和魏雨轩接二连三的碰面,我才发现,原来魏雨轩家就在我家的旁边的旁边,她说其实她早就知道了,但是我走路总习惯低着头,压根没注意到她。
晚上十一点,我出门给我爸买夜宵,宵夜摊前的每张桌子上都坐满了,光头老板忙得满头大汗,感觉他的脑袋像泡在了油里。用手一摸桌子,黏糊糊的。
老板在繁忙的工作中,还不忘问候我一句:“吃什么?林东,又来帮你爸买宵夜?”
“一碗酸辣粉,一个烤鸡腿三串烤韭菜,多加点辣椒面。”
“哟,小白菜也吃宵夜吗?”
还没等我看到人是谁,一个手掌重重地拍在我的肩膀上,我马上跳开,十分讨厌别人接触我的身体,哪里都不行。
发现是魏雨轩,她穿了件印着HelloKitty的睡衣,穿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和我一样,过来买宵夜。
我忍不住说了句:“一米七五的少女心?”
老实说,真的不好看。她像个巨型金刚芭比,就跟施瓦辛格穿了女装差不多。
她朝我翻了个白眼,你管得着吗?她说。
我一直坚持着一个观点,合适,合适尤其重要,喜好是最不重要的。如果我是她,我一定会选择适合我的女装,而不是选择自己喜欢的,因为此时她的样子,这样看上去,十分愚蠢和可笑。
我的夜宵终于弄好了,她看了一眼最上面的烤韭菜,打趣地说:“你很喜欢吃韭菜?”
“给我爸买的,我不吃。”
“我最讨厌吃韭菜。”
所以呢?我不知道她想表达什么。
我向她礼貌性地打了招呼,然后就回了家。
晚上过了九点钟我是不会吃任何东西的,平时也甚少吃油腻的东西。
我妈说,要是想多活几年,就少吃外面的宵夜。我和我爸并不认为她是正确的,但是我确实不吃宵夜,只因为我极其讨厌油腻的食物。
我十分喜欢这种遵循世界规律,它是一种规则,最幸运的是,自己刚好也喜欢这种规则。
只是这样的好事,也只能体会在这种小事上面了吧。
老实说,魏雨轩是我们学校的名人,她在学校女篮球队处于核心地位,已代表我们学校斩获了好多次市内冠军。很多次的校园广播里,经常能听到关于她的“光荣事迹”。
这些事有好有坏,她可以为学校赢得荣耀,但她从来不是个好学生,至少在她自己眼里,她不是。
她眼睛里容不得沙子,在她们班成立了一个“为民除害”的帮派——“正义帮”。打着正义的名头,经常惹得许多老师和同学们不快。与其说是守护正义,我更认同这是一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独裁者思想。
只要她这只孙猴子在学校里没有太大的过失,校方是不会给予她很大的处分的,这些都得益于她能为学校带来荣誉。
与她轰轰烈烈的校园生活相比,我活得十分中庸,在人堆里,有个不起眼的,成绩中等,不爱说话,长相一般的男同学,就是我。
我会羡慕她,可我定不会这样活着,我不会将我身上的膜撕破,因为并不知道事情是否会如我所愿,我没有她那么幸运呢?至少篮球就是她拿得出手的东西,反正我没什么可赌的东西。
3
日子还是平淡地过着,有好多时候,我遇见魏雨轩,两个人问候两句,就没话说了。
也不知怎么,我妈突然心血来潮,做了一大桌子菜,我问我妈今天是什么大日子吗?她呛了我一句,不是大日子就不能做好吃的吗?
我不说话了。
我们等了很久,我爸却始终未归。眼看着时间到了九点,我妈从沙发上站起来,“不等了。”
饭桌上,她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她非常自然地抛出了一个话题,她说,如果我和你爸离婚了,你要跟谁?
我夹菜的手顿然停下,带着疑惑看向她,她却笑意盈盈,好似她此时正在开一个很好笑的玩笑。
我认真,且诧异,面带古怪地问:“你们要离婚?”
她低头,开始扒拉碗里的饭,死一般的沉默中,我听见墙上的钟表声十分响,哒哒哒,我想起上次我经过魏雨轩时,我的那双凉鞋发出的声音。
直到她把满满一碗饭扒完,她才告诉我,她只是想看看他们在我心里哪个更重要。
我说:“我一直都觉得,你们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的。”
一直这样,保持现在这样的生活。总会碰到鸡零狗碎的事情,但谁也不会迈向那个最后的结果。我以为我妈早已习惯了忍耐,习惯了我爸时不时发疯。
有个爱情电影里,富家女和穷小子的爱情被富家女的母亲拆散,她哭着对母亲说,你根本不懂什么是爱,你看我爸的眼神从来不会像我看诺比一样。
我仔细回想我爸妈四目相对的时候,有时如死去的池塘,少有波澜,一潭死水。他们吵架时看向对方,眼睛里是要把对方撕碎的火焰,但是爱呢,这个神圣的东西。哪怕是一点,一丁点的浓情蜜意,我从未看到过。
我妈说,她离开我爸怎么办呢?她什么手艺都不会,她什么都不会做。她离开他活不下去的。
继续沉默。
我看到我妈走神了,她望着虚拟的远方,手里的筷子掉了也全然不知,完全陷入了自己的思考之中。
那晚,我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因为当他回来时,我早已进入了梦境。早上起来时,空气中弥漫的酒味让我感到一阵恶心。
此后,我妈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
魏雨轩有一天突然像脑袋开了窍一样,大声对我说,小白菜,你这个人从上到下只写了两个字,你知道是什么吗?
我问她是什么,她说是无趣。
她说我这个人十分无趣,活得像一个机器,很像一个网络词,佛系。她用一种已将我看穿的神情看我,仿佛我的一切都已在她的掌握之中。
我出现了慌乱,但我很快就镇定了。
我不知道她想做什么。
她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一辆摩托,带着头盔站在摩托旁边,拍拍座椅,从她的表情中我看到有几分挑衅,但我很欣赏这种挑衅,因为我永远没有自信做到。
“未成年人不能骑摩托车。”
“我今年三十岁。”
那一晚,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着,本来无风的,这是她制造出来的风。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我能猜到,此时她一定洋溢着只属于年轻人的光芒。她在风中大喊:“我们都是要死的!”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她这句话的含义。我们既然都要死,为什么不按照自己的喜好去生活?
4
我妈最终还是和我爸离婚了,我爸不同意,他的生活里已不能缺少一个为他洗衣做饭,还能吃下他拳头的女人。我妈说,行啊,这婚迟早得离,你不同意,分居两年照样得离。
我爸这才去民政局,和我妈离了婚。
我妈坚持离婚的原因,是因为她终于迎来了属于她真正的爱情,为了爱情,她选择放弃这一段早已破败不堪的婚姻。
我没有跟他们任何一个人,我选择回了乡下爷爷家。走之前,我问魏雨轩,为什么叫我小白菜。
魏雨轩说,因为第一次见我,脑海里自然就浮现出一副蔫儿了的白菜来。
我沿着我家那一条马路,一直跑,一直用力往前奔,我将我的额前的头发掀起,我的汗液滴在还发着烫的地板上,我感受到我身体里似乎用一种奇怪的东西燃了起来,它像桅杆上的船帆,一点一点扬起。
但是,无论我怎样尝试,我始终无法像魏雨轩一样,活得恣意。但我并不想去探究这其中的原因,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平庸者承担着这世界的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