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人可能有一百万个理由。但是那么多的理由,却转换不成那么一丁点表白的勇气。曾经喜欢一个女生。或许是我的谨慎,也或许是我太过犹豫,最终还是被人捷足先登。虽然最后他们无缘无分,可当我表白的时候,女生总会借此推诿。或许,这就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吧。不怕路途坎坷,不怕浮云遮眼,只怕彼此没有缘分。
五年前认为的爱情是努力了就会有结果。 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所谓初恋,什么轰轰烈烈的爱,都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如果不是这样,每个人和每个人努力就会相爱,岂不荒唐?可笑,可怜,可悲。
可能多少年以后,我会一直隐没在闹市,可能只会喝喝茶,品品咖啡。再或者大醉一场, 唱几句歌词,哭一场,发泄一下,也不错。有时候我觉得我要求的不多,有异性能理解我所想的,能陪我一直到老就好。可惜可惜。
喜欢薛之谦,喜欢林夕,喜欢有故事的词。我妈常说,说我越来越像女生,越来越矫情,听歌只听伤感的。莫不知,我早就脱离出自己的情感,借着歌曲旋律开始冷眼旁观自己,开始回顾我自己身上的每一件事。
《桃花扇》 里有唱词云: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朋,眼看他楼塌了。这“楼”像极了我们的过往,不过浮云罢了,我们还试图着抓住什么呢?所以啊,能放下的就尽量放下吧,何苦为难自己呢?你说,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