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已经崭露头角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写出了自己的成名作《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简称《罗杰疑案》)。时光流转,当我读完这部出版于80多年的侦探推理小说时,有那么几分钟我目不转睛地盯着扉页上作者的年轻肖像,被这位端庄秀丽的女子所深深折服,她那微微嵌入的明眸和稍稍上扬的嘴角无不折射出非凡的睿智。《罗杰疑案》无论在故事布局还是写作技法上都超越了之前所有的推理小说。如果在阿加莎的前两部小说中尚且可以追寻到些许模仿柯南道尔的痕迹,那么《罗杰疑案》则标志着推理小说新时代的到来——这是一个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都超越了柯南道尔的黄金时代,即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时代(中国晚辈读者亲切地称阿加莎为“婆婆”)。
现在,就读完《罗杰疑案》,谈一谈自己的几点浅见。首先,阿加莎继续并发展了她在前两部草创时就显露出来的写作特点——匠心独运的情节设计和细腻而精炼的人物刻画。推理小说无论是什么类型,都要以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读者,所以一个曲折跌宕的故事情节和精巧独特的布局构思就显得尤为重要。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小说可以说每一部都是聚集了作者非凡的睿智,案情扑朔迷离,情节发展跌宕起伏,甚至不乏峰回路转的惊人变数,结局总是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环环入扣,甚至无懈可击。不过,这一点阿加莎只是在前人的基础上做了臻于化境的发挥。从侦探小说诞生之日起,早期的推理小说家就不遗余力地在离奇的情节上搜肠刮肚,将故事情节作为创作的中心,甚至是创作的全部。直到阿瑟博士创造出的“福尔摩斯”系列侦探推理小说才一改之前推理小说“重情节、轻人物”的弊端,使推理小说开始摆脱了娱乐文学、快餐文学的“不入流”地位,逐渐被主流文学,甚至高雅文学所接受。然而,“福尔摩斯”系列由于受当时推理小说发展阶段的环境限制和作者本人的文学观影响,并没有达到臻于完善的水准,后世读者更多地是站在文学史的角度尊重阿瑟·柯南道尔作出的巨大贡献,而不是单就作品水准来评价。原因就在于推理小说忽略了经典人物的塑造,当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福尔摩斯这一侦探形象已经打破了之前推理小说的藩篱,可惜他并没有走远。福尔摩斯系列始于19世纪80年代,终结于20世纪初,之后人类的视线从一切休闲娱乐(包括文学创作和阅读)当中不情愿地转移出来,全部被战争所牢牢拽住。推理小说在经历了第一次黄金时代的短暂辉煌后限于停顿。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末,一位复员的战地护士拾起笔,在柯南道尔没走远的新路上开始了旷达半个世纪之久的征程。在处女作《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中,年轻的护士阿加莎就比较完整地塑造了赫尔克里·波洛这一侦探形象,并在今后的作品中不断强化完善,直至深入人心。之所以波洛会成为继福尔摩斯后的最成功侦探形象,就得益于阿加莎自始自终把人物刻画放在跟情节布置同等重要的地位。相比于波洛的缜密推理,他的个性独特的言行举止更让读者印象深刻,在很多时候,波洛不像一名威严老练的侦探,而是一个幽默可人的老爹,他的欢声笑语如同生活中的一缕阳光温暖人心。相比之下,福尔摩斯却有点令人“不敢靠近”,只有包容的华生才会对他如影随形。细致精炼的的心理描写是阿加莎刻画人物最擅长的手法,主人公波洛自不待说,就连一些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只要不拖情节发展的后腿,阿加莎都不惜笔墨加以刻画。这是阿加莎的卓越之处。
同时,为了丰富剧中人物,阿加莎还在案情之外加入了不少生活元素,使里面的人物现实感十足,而不是一群为了配合主角、为了配合案情而安排的人偶摆设。正因为对人物的形象和人物的生活的重视,才使得阿加莎的推理小说读起来非常流畅,真实感十足,这也是阿加莎小说最大的魅力。现在想来,阿加莎的小说屡次被搬上银幕,不光是情节离奇、人物丰满,还在于她的小说融入了许多日常生活的元素,现实感十足。简单的说,阿加莎的小说根本不需要做多少修改就可以变成影视剧本了。
在《罗杰疑案》中,谢泼德姐弟的人物塑造是最成功、最具喜剧和生活感的。姐姐卡罗琳是村里最爱打听他人生活、传播流言蜚语的长舌妇了。但是为人善良。弟弟詹姆斯·谢泼德是乡村医生,为人厚道,热心仗义,与造谣生事的姐姐性格截然相反,对朋友的私事从不干涉、守口如瓶,决不在背后议人长短。由于弟弟的个性相对宽厚,姐姐在家中就成了一个强势女人。围绕着这对姐弟,发生了许多喜剧性的场景,使得一部本来可能惹得人心惶惶,让读者也不免紧张的谋杀推理小说增添了不少亮色,一扫惊悚、灰暗的杀人氛围。尽管发生了谋杀,但是天空依然晴朗,阳光依然明媚,白云依然悠闲,而人们的生活依然得继续下去。这种对于生活和自然的热爱之情始终萦绕在阿加莎的小说里,这也是最引吸我的地方。阿加莎不愧为大作家,她写的不只是案件的侦破,更是现实的生活。
《罗杰疑案》的第三个亮点,是这部小说,也是之前推理小说从未有过的独创。阿加莎沿用了“福尔摩斯”系列的模式,在《罗杰疑案》依然采用“侦探+助手”的二人组模式,并且以助手为叙事人讲述整个故事。说这部小说有独创之处,是因为这次助手换人了。这次换人可不只是由谢泼德医生顶替黑斯廷斯上尉那样简单。因为这次作者是以另一个完全超乎所有读者想象的叙事视角来讲故事的。在前二十四章里,谢泼德医生很好的顶替了离开波洛去了阿根廷的黑斯廷斯上尉,协助波洛侦查罗杰在书房被谋杀的离奇案件,让所有人,包括波洛在内都觉得黑斯廷斯回来了。可是,当所有嫌疑人都被一一排除之后,整个案件最为冲击人们想象力的事情发生了,原来敲诈弗拉尔斯太太并把她逼上死路,又处心积虑设计并实施谋杀罗杰的凶手正是连日来协助波洛侦查案件的谢泼德医生。阿加莎这次居然以一个凶手的视角来叙述整个案件侦查的过程,的确匠心独运,令人惊叹!没想到如此高超、具有现代主义的叙事方法竟然早在80多年前还是批判现实主义主导的文学时代里就被这位时年36岁的年轻女作家创造出来并且运用娴熟。但就这一独特的叙事手法,就可以让《罗杰疑案》成为侦探推理小说的经典之作。
钦佩归钦佩,在《罗杰疑案》里作者还是忽略了一个“致命”的细节,使得这部小说留下了唯一的缺憾。那就是凶手在晚八点五十分杀害了毫无防备的罗杰先生后,利用事前在口述录音机录下的一段罗杰先生读信的话,通过一些精密的设计,使这段被害人生前的话在九点半的时候播放出来,让路过或守在外面的人听到,以为罗杰先生在九点半的时候仍然活着,从而制造了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而这段话恰巧被有事请教的秘书听到了,而秘书以为罗杰先生还在和客人密谈,就没有进去打扰(其实,书房的门早被反锁了)。这是,这是一个“恰巧”啊!如果当时秘书没有事去请教罗杰先生或者推迟到明天请教,那么当时这段被害者的录音就没人听见了。这样,凶手的不在场证明就形成不了了。而凶手不可能有效地预测秘书或其他人在九点半的时候刚好路过书房。既然毫无把握,这样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制造不在场证明呢?难道凶手是在赌“运气”吗?所以,这一细节的偶然性使得整个犯罪计划失去了必然的可行性,也使整部小说留下了唯一的缺憾,而且是一个“致命”的缺憾。
附上小说中最精彩的一段推理:
“我们来概括一下——现在一切都明朗了。一个当天早些时候去过‘三只野猪’的人;一个与艾克罗伊德极为熟悉、知道他买了一台口述录音机的人;一个懂得机械原理的人;一个有机会在弗洛拉小姐到来之前从银桌中偷走短剑的人;一个携带着足以装下口述录音机的容器——比如说一只黑皮包——的人;一个在案发后帕克打电话报警时有机会在书房里单独待上几分钟的人。事实上此人就是——谢泼德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