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导演郑晓龙:
剽窃抄袭行为则应严厉处理
“在我看来,对文艺作品的剽窃、抄袭,就跟偷东西是一样的。”
他的这番话,我很是赞同。
不过也有一部分偷奸耍滑的人提出反驳的意见,他们认为,“天下文章一大抄,不抄白不抄。”
在我看来提出这句话的人就是可笑的,可笑之处在于“抄袭者”无法身临其境体会到“作者”创作这篇文章或者这本小说的一个真实情感。
我之所以喜欢写小说并不是说写小说能带给我在金钱上的收益。要是说我能靠写小说捞金,我自己都会自嘲。因为我并不打算签约,所以也就不会有收益。首先我不喜欢这种捆绑式的销售模式,其次我没有每天固定更新时间,最后我也不打算把写小说作为我自己以后的铁饭碗。
我写小说其实就是兴趣,那不是一时半会的冲动,而是通过长久积淀而来。
有些读者读《强势爹爹回国后》——某圈外男生和某当红女星的同人文,里面穿插某如日中天的男歌手和某女歌手的感情线。
部分读者看了这本书小说——你也真敢写!
说实话,原本我在写一部民国小说,为什么突然选择开这本书,并不是因为它是流量文,而是我看见这件事一出来,有很多人也有写这个题材的打算。什么《重生之后我妈是郑爽》……
然而,一章就太监!
这有意思吗?太不把写小说当回事了吧!于是我既然有了这个想法,那我希望坚持下去吧!励志打造第一本这个事件同人文。
昨天我看见有读者在下面评论:楚萧潇的见面礼好奇怪。
其实楚萧潇这个人物是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她的性格直爽且重情重义,有时候说话不经过脑子,有时候思想又很细致,重点是她是个手控。
也许是因为我自认为我的手长得不好看,所以我极其偏爱手长得好看的男生。这和楚萧潇是类同的,可是她喜抽烟喜喝酒,又因为她的人设是摇滚乐队主唱,穿着打扮给人一种酷酷帅帅的感觉。抽烟,我自是不敢尝试,喝酒我也不可能喝得有她猛,这也许就是我作为作者对这个人物塑造时的寄托吧。
这种心情,如果不是原创作者,也许就体会不到吧!
我以前遇到过一个很可笑的事情,我有一篇短篇小说也莫名奇妙被抄袭了,然后拿去参赛,除了名字改变加了点环境描写和人物对话,情节这些完全一模一样。
我找到她对质,她居然恬不知耻告诉我只是借鉴,后来我找出了80%的相同度,她又换了口吻,“我抄是看得起这篇文章,我可是某某知名平台的签约作家……”
那时的我刚刚进入文学圈,没资历没人缘,只能自己吃哑巴亏,我不甘心,我慢慢努力提升自己,直到我也有了话语权,后来她再也没出现在我的眼前……
这听起来是不是很励志?其实这一番经历,我后来回想也觉得不可思议。
就拿庄羽女士的《圈里圈外》与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来说,庄羽虽然是原创但是这本小说一直处于不温不火,而郭敬明却意外地通过抄袭带火了这本书,并且由这本书给他带来的价值和收益是可观的。
这样的事一出,是不是令很多人都大跌眼镜,甚至有人也会怀疑:他之前的文章是不是也存在抄袭,又或说他之前的文章的确存在抄袭,只是没被发现呢?
这个时过境迁,我们也没必要一一考究。
我只是想拿一句话来说明我的观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也是我对这个文学圈最近层出不穷的抄袭弊端的一个看法。
抄袭者真的就能过得心安理得吗?我看未必!
“盗”亦有道,但是所谓的“盗”并不代表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