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看完了《追风筝的人》,前3/4的部分大多是睡前在床上看完的,剩下的部分在沙发上2天时间啃完。没看这本书前,知道它是年度销量冠军;刚看这本书时,还是看进去了;中间有一部分应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完的(实在是太困了);最后在沙发上看的把部分才感觉作者的真心。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阿富汗男孩经历的和平与战乱年代与自己家人&仆人之间的故事。主人公阿富汗男孩出生在和平时代,一个商人家里,家境富裕,有一个年龄相仿的仆人家小孩一起生活,他们一起玩耍,上学的阿富汗男孩会讲故事给仆人家小孩(由于阿富汗的等级制度,这个孩子并没有上学的机会)听,直到一次放风筝比赛,男孩赢得了比赛,但最终的胜利还需抢到第二名坠落的风筝,于是,仆人家小孩义无反顾的去帮他的主人去追风筝,可是这一去他们所有人的生活都变样了,互相开始躲闪,直到仆人家主动离开。由于战乱,富人家男孩跟随这父亲去到了美国,生活近十几年后发现那个仆人家小孩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弥补当年自己的懦弱以及丑恶,在塔利班乱政时期,回到了阿富汗去寻找自己的亲侄子(兄弟已被塔利班杀害),自己也差点丧命在塔利班手上(小时候有过过节的阿富汗人),最后顺利带回美国照顾这个侄子。
当人面对恶势力的时候,难免会保全自己,这个主人公就是不太聪明,在看到自己的仆人被欺负时没有及时找大人来解救,而是躲在一旁,到最后为了让自己不再面对仆人,心存内疚并时刻想起自己的懦弱,一再地破坏他们之间的关系,直到仆人自己选择离开。
直到发现仆人是自己的兄弟时,这个主人公才明白为什么自己父亲对仆人这么好,对自己有多么的苛刻,为了得到父亲的赞扬,风筝大赛全力以赴,却也改变了自己和兄弟的命运。
性格决定命运,生不逢时,不逢地也是造就了这双兄弟的命运, 人性自私的那面也让这位主人公内心痛楚了十几年,如果当初自己反抗的话,结局也许会是另外一番场景。
闲话:
周末去了苏州环古城河健身道‘锻炼’,走了大约2小时不到。3月的苏州已经有许多品种的花花开了,叫不上名字,但看了都很赏心悦目。喜欢这心花怒放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