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初二,本是嫁出去的女儿带着丈夫,儿女回娘家的日子。可我拗不过这三四百公里的路程,只回想到以前的光景。
在我23岁之前,每年的今天,我都会跟着父母回老娘家。老娘家距离我家有五公里的路程。这么多年来,这五公里没变,路边的房子变了,房子里的人也慢慢变了。
能记起的最早的大约是我四岁的时候,那时候妈妈骑着大梁自行车载着我去,我坐在后座,有一次我把左脚伸进了轮胎,绞伤了,留下了三厘米长的疤。那时一定很痛吧,可是我一点都不记得了。生理上的疼痛应该很容易忘记吧,可是心理上疼痛可能会藏一辈子。那时候的妈妈可能还没有现在的我年纪大。
等我再大些了,97年,我七岁,爸爸刚买了摩托车。还记着是一辆宝石蓝色的金城铃木,配一个酒红色的头盔。这以后回姥姥家就是爸爸骑摩托车载我,妈妈和姐姐各骑一辆自行车,我坐在摩托车后座觉得爸爸好酷啊,像大英雄。可是后来我和姐姐都因为一些事情替妈妈觉得委屈,一致表示以后绝对不要找父亲这样的男人做丈夫,我心中没有了英雄。随着时间流逝,到老了,父母感情反倒越来越和睦,父亲的习性也比年轻时候温和许多,精神风貌也跟以前大有不同。我心中的英雄又回来了。
等我上了初中我有了一辆自己的紫色自行车,我会和她们一样,自己骑车去姥姥家。姐姐有时会嫌弃我骑车的姿势难看。我这成长路上差点朝假小子的方向走,多亏姐姐总是点我,才像现在这样看起来文静。那个自行车陪我走了不知道多少里地,无论严寒酷暑还是冰天雪地,我都骑着它去二十五里以外的学校上学,直到村里通了往县城的班车。
再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