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是我初中同学。同学三年,我们之间发生太多太多,仿佛记忆如昨。
我们俩的关系是在初二的时候突飞猛进的。那个时候,我们几乎形影不离。老马一米七多,而我却是个不到一米六的“小矬子”,她总是嘲笑我,笑我矮,笑我胖,总是不断嘴的损我,并以此为乐。因为战斗力远远低于老马,我只好装作随他去的样子,心里早已处于癫狂状态。就是这样,将我的厚度可比长城的脸皮练就了。
初三那年的第一场雪。中午放学,我们两个人刚走出教学楼,老天就飘起来雪花,洋洋洒洒。不一会儿,小路上就铺满了一层糖霜似的雪,一眼望去,好像通向梦之城堡。正当我处于陶醉无法自拔时,老马一句东北大碴子味儿的“冻死我了”瞬间将我拉回现实。当时没有low这个形容词,我只好白了她一眼,谁知这女娃子甚是不解风情,继续用大碴味儿说:“要是在这吃麻辣烫那该多好啊!”我极不情愿的抬起头说:“你一点都不懂浪漫,这样的雪天,当然是要跟喜欢的人一起走啊!这样就能一不小心白了头。再说,最起码也应该是个男生吧,怎么和你这么个玩意儿一起走!老天啊!杀了我吧!”说完之后,我就知道我的小命将不保便努力地向前跑,老马夸着他的大长腿在后面追。边跑边笑,边笑边跑。
如果可以,我希望时间能将那个时候的老马留下来,可这仅仅只是如果。
青春期的人儿们,被旺盛的荷尔蒙冲昏了头脑,纷纷坠入爱河。当然,老马也不例外。从此,我们的二人帮变成了三人行。那个男生一米八几,长得也是书生意气,看上去是个不错的男生。每次看见他们两个说说笑笑,我心里竟然还有些失落,可是看见老马那么开学,我也替她高兴。
好景不长,两个人莫名其妙的分了,老马整天就像行尸走肉一般。我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却一副死不开口的样子,我能清晰的看见含在老马眼里的泪。我生气了,跑去问那个男生,他很是轻快的说了句我喜欢别人了。怒火中烧的我把他骂了一顿就回去了。老马说:“我想喝酒。”“好,我陪你。”我说。
我们买了四瓶啤酒,坐在一个平台上,吹着风。说好的我陪她变成了她喝我看。喝着喝着,老马哭了,哭的很伤心。看得出来,她喜欢他。我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我知道,这个时候老马不需要所谓的安慰。“哭过以后留下的就是坚强!”我说。酒喝的差不多了,还剩一瓶。老马一手拉着我,一手拿着啤酒瓶。连拖带拽的把我拉到了那个男生的家门口,把酒瓶放在了门口正中央。“我TM吓死他!”最近又连拖带拽的把我拉走了。自那以后,老马变得安静多了。
后来的后来,老马没有和我念同一所高中。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都各自有了朋友,即使在QQ上也很是交流。突然有一天,QQ收到一条老马的消息,点开后,是这样的一段话:在我们这个年纪,就应该把爱情看得很重,就应该相信没有爱情是会死的,没有前因,没有后果,无关风月,只是爱了。第二条消息是老马和一个男生的合照。照片里她笑颜如花,很幸福。我也开心的笑了。
2015年的第一场雪,老马的身边没有我,我的身边也没有老马。但是我知道她会幸福的。我也会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