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很好的朋友,他叫芒果。
最近我发现他爱上了徒步行走。每当我想认真走路刷刷步数的时候,他永远在我步数排行里居高不下。当我走了三万多步觉得已达人生巅峰时,他竟然走了快七万步。
有天我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喜欢走路?”他说:“走路是最亲民的运动啊,何况没有门槛,而且速度慢。哎呀,其实是因为我没有车骑才去走路的啦。”
以前的自己特别讨厌走路,觉得速度太慢,没有骑车来得舒服。所以每次爸爸妈妈拉我出去散步,我总是拒绝,我说要不你们走路,我骑车吧。其实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懒”字。
后来微信、QQ和支付宝兴起了步数记录,QQ还可以用步数领红包,支付宝可以用步数给偏乡地区种树,竟也悄悄喜欢起了走路。
偶然间看到莫怀戚的《散步》,“母亲要走大路,大路平顺;我的儿子要走小路,小路有意思。不过,一切都取决于我……我想一个两全的办法,找不出;我想拆散一家人,分成两路,各得其所,终不愿意。我决定委屈儿子,因为我伴同他的时日还长。我说:‘走大路。’”后来有人问莫怀戚,你那个《散步》,是写尊老呢,还是爱幼?或者既尊老又爱幼?他认真回答到:看起来当然是既尊老又爱幼,其实我骨子里是想写生命。
也许散步是件很平常的事,无非是饭后闲庭信步,或与邻里话话家常。跟爸爸妈妈散步,大多聊聊生活琐碎,诸如今天遇见了什么开心的事情,明儿又有什么期待。跟自己散步,也许是赶忙去下一个路口见一个朋友,或是出了神便能跟自己的灵魂聊聊天,谈谈人生。人言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兴许一个不小心,两个都能在路上。我问芒果,你走路的时候思考人生吗。他说当然。好巧,我也是,有机会我们一起聊人生一起散散步。
后来发现,路走多了,已经不关乎外物为何,不是盲目的行走,而是渐渐内化为一种喜欢,一种习惯。尽管路途遥远,我也想慢慢走,因为我知道脚踏实地的感觉特别好。一步一个脚印走的时候,我感觉这整个世界都是我的。莫怀戚背起母亲,他的妻子背起儿子,那一瞬间他和妻子都是慢慢地,稳稳地,走得很仔细,好像他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他的整个世界是生命的延续,而我的整个世界便是脚踏实地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