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应该用怎样的语言描述这位教授。
开头应该写:“教授坐在讲台上,带着一顶羊毛毡帽,系着一块大大的围巾。”
还是应该写:那次教授在TED演讲的经历?
如果用第一种写法,难免落于俗套,不能表达出我对教授的尊敬;如果沿用第二种写法,又让我字里行间流露出“阿谀奉承”一样的对他的崇拜,我很不喜欢。
我思酌不定,干脆把我的两个想法写了出来,这样开头就成了“既不落于俗套,又不愚昧崇拜教授”的新的方式。
我想这样的开头无论是对我还是对教授来说,并不局限,或许还有点新意。
当年我把我最骄傲的小说《星夜》交给教授向教授求教,教授说:“语言不错,但浮于表象。”
这使我深感挫败。
突然想起教授对我说:“睿智与愚钝,就像两面镜子。一面打磨的精细,一面打磨的粗糙。人也一样。”我好好想了想,或许大意就是:“睿智的人你和他对话你会自省,愚钝的人给你的感觉就是随波逐流。”
我不得不提及到教授的那次名为“我们活在欺骗的世界上”的演讲。TED特地邀请教授去做这次演讲,当然,这次教授演讲的选材也让我们大吃一惊。
所以我发现我又回到了当初开头所“纠结的那个问题”。好吧我承认,我对教授的崇拜,确实是几近于愚钝。
我并不关心教授今天穿了什么,我并不关心教授是否戴上了他的纯黑色的大围巾,甚至不关心教授婚否,他的年纪;我只关心,教授今天又讲了哪些“至理名言”,怎样才能引起教授的注意。
就像教授在那次演讲“我们生活在欺骗的世界”中说:“就我们而言,思想总是晚来一步,但诚实的糊涂却从不迟到;理解总是稍嫌滞后,但正义而混乱的愤怒却一马当先;想法总是姗姗来迟,而幼稚的道德说教却捷足先登。”
说实话,我并不太懂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教授给我的感觉很酷。
他可以酷到让我写出这样一篇牛头不对马嘴的文章;但我又想起来他说的:“最真诚的东西难免粗糙。”
是的,我现在在用这样一篇粗糙的文章表达我对教授的真诚的钦佩。
或许这篇小说发出去以后,并不会得到多少关注,甚至感兴趣的人寥寥无几。
可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并不是:“为文学而文学。”
就像20世纪兴起的“为艺术而艺术”这种口号一样,批评家们认为:艺术被形式化了。“为艺术而艺术”本来就是是为了打破这种形式。可这种口号被喊出来,却又成了一种固定的思维模式。
我就想:“为文学而文学”又该是怎样的呢?文学作品自从他诞生以来,就是在描述人内在的精神世界。他的本质是在抒发作家的感情,描述作家的精神世界。可如今,是否套用了过多的格式,抄袭或者说模仿了别人的“精神”呢?
我向教授求教,教授笑了,这是他对我第一次展露出笑容。
“有进步。你尝试写一篇并不畅销的小说,你就明白了你的疑问。”
于是这篇小说诞生了。写完后,我依旧愚钝,不能明白我自己的疑问,但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
我迷恋于教授不仅仅是因为他很酷,我更迷恋的是他给我带来的一种感觉,被称之为:“思维风暴”的一种思考方式;他不拘于常规,在已有原则上打破一些规矩,从而发现一些“新的东西”。
正如教授让我写的这篇小说,虽然看上去混乱,就像教授教给我的东西一样,但这篇小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成为了一种不拘于常规的“先锋”意识上的东西:突破了固有的小说模式,但依然有小说的框架。
这次我迫不及待的想得到教授的表扬,因为思考本身就是一件值得赞美和崇拜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