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此次政策结合深圳今年房地产市场形势,积极对房地产交易等领域进行管控,具有积极的意义。尤其是此类政策对于土地交易、住房交易、价格管控、租赁市场等进行了相关规定,具有积极的意义。尤其是价格方面的监管内容比较细,这是后续各个市场参与主体所需要关注的地方。
对此,我们请到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第一时间进行了办法解读:
1、房价异动必监管
此次政策第76条明确,市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监测制度,并可以根据房地产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适时采取必要措施稳定房地产交易的价格水平。对于部分区域、项目存量商品房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情况的,市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相关房地产企业、经纪和估价机构、房屋租赁企业,采取约谈、书面报告、风险提示、暂停业务开展等措施;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此次规定可以总结为“异动必管”。对于各地出现炒作等现象,需要及时进行管控,以稳定市场预期。此次政策实际上也把约谈的对象进行了明确,包括房企、经纪和估价机构、租赁企业,同时也有比较明确的管理方式,包括约谈、书面报告、风险提示、暂停业务等,这其实都说明后续监管会更加全面,这也是相关营销部门所需要关注的内容。
2、二手房价格要引导
此次政策明确,对存量商品房或二手房要进行价格引导。应该说,过去二手房方面确实监管的体系,所以导致价格出现较大的波动。此次政策填补了过去的漏洞。此次政策第77条规定,市主管部门建立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价格波动较大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市主管部门及时发布合理成交价格,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后续对于此类价格的管理,将有助于二手房市场价格的稳定。去年到今年,深圳实际上二手房的价格炒作比较多,包括业主联合操控价格等行为,显然都要面临管控。所以此类政策的出台,对于后续二手房市场的稳定是有积极作用的。实际上,后续全国其他城市也应该学习深圳模式,在二手房方面要进行价格引导,通过引导来规范市场交易和定价。
3、租赁价格要公示
此次政策第78条规定,市主管部门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发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房屋的租赁参考价格。这一条内容相对不多,但是影响比较大。实际上在住建部《住房租赁条例》意见稿发布后,租赁市场的价格监管等就已经成为了重点。对于深圳市场来说,租赁市场也比较活跃,租金方面确实需要积极引导和管控,防范租金过快上涨。而通过此类价格发布制度,能够使得后续租赁的定价更加规范,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后续也可以对租金进行管理,对于一些过高超过指导或参考的租金,将可以落实更严格的管理,以促进租赁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