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庄
已经是三天前的事了,还是觉得有必要记叙下来。
之前只是觉得自己笨,主要表现在数学方面,逻辑思维差,不能举一反三,反应也不够敏捷。万万没想到,除了笨,还蠢,差点被自己蠢哭了,有事实为证。
话说周四上午,趁着办公室60%的人休息,我开始装订凭证并间歇式制造噪音。一向替boss节省惯了,自装订机罢工后,就没申请买新的,从仓库拎来电钻打孔。
初用电钻,总是跟电锯联系在一起,似乎有个电影叫《电锯惊魂》来着,听名字就很惊悚,我也有自知之明,从不看恐怖电影,而这个名字却炮烙在我的心上,所以对电钻一直有敬畏之心。插上电源,按动按钮,水泥墙都能立马钻出一个窟窿来,何况血肉之躯。使唤电钻,须小心翼翼,不能有半点含糊,这玩意儿,不长眼睛。
经过近两年的操作,越来越得心应手,感觉自己就像一名经验丰富的电工师傅,对电钻完全放松了警惕,驾驭它毫无难度。
钻头是我装上去的,紧到不能再紧。在钻孔快要结束时,突然一阵战栗,疑是钻头松动。战栗了几回,总担心钻头会脱落,伤及按压的左手。
重点来了,在拔出钻头的那刻,直接上左手拇指和食指去拔钻头,验证是否松动。这时,感觉神经末梢发出严重警告——你是不是傻,你是不是傻?你想废了我吗?
我如梦初醒,惊叫一声,这钻头巨烫啊。竟然忘了摩擦生热钻木取火的道理,这一沓厚纸没给我钻出滚滚浓烟来,已经很幸运了。
没有闻到皮肉烫焦的味儿,但肯定是烫伤了。在水龙头下冲了一会儿,还是火辣辣痛。药箱中的烫伤膏不知所踪,只能将手指头泡在水里,降温止痛。
对于这次的“工伤”事故,我多么心虚,自己的蠢,多少占主要原因。人事经理买来了烫伤膏,给我亲自抹上,再亲自贴上创可贴,静待恢复。
时至今日,大拇指基本痊愈,食指还在隐隐作痛,表皮肯定是壮烈牺牲了,真皮层大概率深度灼伤,并殃及到皮下组织。
反思了一下自己的行为,在使用电钻时,思想开了小差,才让“愚蠢”有机可乘。吃一堑长一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