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发现,从长远来看,自己表里不一的行为是没有益处的。在我生气和不满时,做出一副平静和友善的样子,这是没有用的;不懂装懂,是没有用的;在某一时刻实际上充满敌意,却装作一个仁慈的人,是没有用的;如果实际上既害怕又缺乏信心,却做出非常有把握的样子,是没有用的。即使在一个非常简单的层面上,这个说法也确凿无疑。当我感到不舒服时,却装出一切都好的样子,那毫无益处。
2.换句话说,我的意思是:我发现,在我与他人的关系中,试图以一种带着面具的方式行事,维持一种与内心体验不同的表面的东西,毫无帮助,毫无效果。我认为,当我试图与他人建立一种建设性的关系时,这种面具不能使我对人有所帮助。我想进一步说清楚一点:虽然我感觉我已经了解到这一事实的确凿性,但是我绝对没有充分得到它的全部益处。实际上,我在个人关系上所犯的大多数错误,我对于别人无所助益的大多数情况,都可以用一个事实来说明,即出于某种自我防御的原因,我的表面行为与自己的实际感受背道而驰。
3.第二个体会可以用下面的话说明——我感到,当我以接纳的心态聆听自己时,当我能够成为我自己时,我感觉自己会更有效力。多年来,我觉着自己已经学会变得更真切地聆听我自己;以致于我比过去能够更真切地知道在特定时刻我所感受到的东西——意识到我在生气,或者的确感到我在排斥某个人;或者感到对某个人充满了热诚和友爱;或者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毫无兴致,厌烦不已;或者我急于理解某个人;或者我渴望或害怕与某个人建立关系。我认为,所有这些形形色色的态度都是我能够聆听到的。
4.换一种表述方式,就是说,我感到,如果我能够让自己成为自己的真实自我,我会变得更加真切充实。我自己肯定是一个不完美的人,肯定没有完全达到自己所设想的机能状态。
5.有些人也许会说这有点像是一个奇怪的发展趋向。对我来说,它的重要意义在于这样一个自相矛盾的悖论:当我接受自己真实的存在时,我就会发生变化。我相信我已经从我的来访者那儿以及从我自身的体验中了解到这一点——我们只有彻底地接受自己的真实存在,我们才能够有所变化,才能够超越自己的现有存在样式。那时,变化在不经意间就会发生。实现真正自我的过程会导致另一个结果,那就是人际关系会随之变得真实。真实的人际关系充满活力,富有意义,因而令人神往。
6.假如我现在对某个当事人或学生感到不耐烦,或者厌倦,如果我能接受这个事实,那么我就更有可能接纳他的情感反应。双方都有可能出现情感的变化,而且我也能够接受变化了的经验和情感。真实的人际关系趋向于变化而不是保持停滞不变的固定状态。
7.所以,我感到,在我的态度中使自己成为真实的自己,会有实际的效果;知道何时自己达到了耐心和容忍的极限,而且把它作为事实接受下来;知道何时我急切地想塑造他人,左右他人,而且把它作为我内心的事实接受下来。我愿意接纳这些感受,如同接纳温情、兴趣、宽厚、友好、理解等感受一样,因为这些负面感受也是真实自我的一部分。只有当我把这些态度作为事实接受下来,作为自我的一部分接受下来,我与他人的关系才会变得真实自然,才能不断成长,才能流畅地变化。
8.我现在已谈到了一个对我来说极富意义的核心性的体会。我用下面这句话陈述这个心得:我发现,容许自己去理解他人,具有极大的价值。我的这种措词方式对你们来说似乎很奇怪。有必要容许自己去理解另一个人吗?我认为有必画要,对于从别人那里听到的大多数阵述,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此做出直接的评价或判断,而不是去理解它。当一个人表达了某种感受、态度、信念,我们倾向于不假思索地认为“那是对的”;或者“那是愚蠢的”;“那是不正常的”;“那是不合理的”;“那是错误的;”“那是不友好的”。我们很少容许自己去细致地理解他人的陈述对他本人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我认为,这是因为理解会带来风险。如果我让自己真正去理解另一个人,我或许会被那种理解所改变。我们都害怕变化。正如我所说的,容许自己去理解另一个人,去透彻地完全地共情地进入他人的参照框架,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也是十分罕见的事。
9.理解是在以一种双重的方式丰富自己。我发现,当我与那些陷入痛苦的来访者一起工作时,我进入并努力去理解精神病患者的稀奇古怪的世界,去理解并认识那个感到生活过于悲惨而无法忍受的个人的态度,理解一个觉得自己卑微无用的人—每一种理解都以某种方式丰富了我自己。我从这些体验中以各种方式学到的东西使我发生改变,使我与众不同,并且使我成为一个更能与他人共鸣的人。也许更为重要的事实是,我对这些个人的理解使得他们也发生变化。这种理解使他们接纳自己的恐惧和稀奇古怪的想法,接纳不幸和沮丧的感受,接纳他们充满勇气、善良、爱和敏锐感受的那些重要时刻。很多当事人的经验以及我自己的经验都说明,对于这类情感的理解使人能够如实地接受自己内心的这些情感。如果我能接受他人,我发现自己就会有很大的收获。
10.我发现,理解他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真正接受他人及其感受也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能真正允许某个人对我充满敌意吗?我能够把他的愤怒作为他自身真实而合理的一部分接纳下来吗?当他用一种不同于我的眼光看待生活及其问题时,我能接纳他吗?当他非常肯定我、钦佩我并想模仿我时,我能接纳他吗?所有这些都牵扯到接纳,但接纳并不是唾手可得的。
11.在我们的文化中有一种倾向,即我们每个人都相信:“他人的所感、所思和所信都必须和我自己的一样”。我相信,我们很难容许我们的孩子、父母、配偶对特定问题的看法跟我们自己有差异;我们不能容许我们的当事人或学生跟我们有差异,不容许以他们个人独特的方式利用他们的经验。就民族的层面来说,我们不能容许另一个民族的所思所想和我们有差异。
12.但是按照我个人现在的认识,个人之间的分离性,每个个体以他自己的方式利用经验并从中发现自己的意义的权利,乃是生活所具有的最高价值的潜能之一。在一种十分真实的意义上说,每个人自己都是一个海岛;只有他首先乐意成为自己并得到容许成为他自己,他才能够向其他的海岛搭起桥梁。所以,我发现,当我能够接纳另一个人,即把他的感受、态度和信念作为他真实而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如实接纳下来,我才是在协助他变成一位个人;我认为这一点具有十分重大的价值。
13.我想陈述的另一个体会或许很难表达清楚。也许可以这样说:我越向我自己的真实以及他人的真实开放,我就越不可能有一种要去“安排一切”的冲动。当我尝试着聆听自己,聆听发生在我身上的经验时,当我尝试把这同样的聆听态度更多地传达给另一个人时,我就越发地尊重复杂的生活过程。所以我逐渐变得不再匆匆忙忙地到处安排布局、设定目标、塑造他人、操控他人,并试图把他们推上我给他们规定了的某条道路。我只是更加满足于做我自己,同时让他人做他自己。我很清楚,这看起来肯定像一个奇异的、甚至是一种东方的观点。如果我们不去对他人做些什么事情,那么生活还会剩下什么呢?如果我们不去按照我们的目标塑造他人,那么生活还会剩下什么呢?如果我们不去教给他人我们认为他应该学会的东西,那么生活还会剩下什么呢?如果我们不去迫使他人像我们一样地思考和感受,那么生活还会剩下什么呢?无论是谁,怎样会持有像我现在表达的这样一个如此消极的观点呢?我相信,这类的态度肯定是在座诸位许多人的反应。
14.然而,我的体验中有一个悖论式的层面,即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我越是单纯地希望成为我自己,越是希望能够理解和接受我自己以及他人内在的真实,也就越有可能激发较多的变化。
15.这是一个似乎自相矛盾的真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愿意做真实的自己,与这个愿望的程度相等,他会发现不仅仅是他自己在变化;而且与他有关系的人也在发生变化。至少这是我的体验中非常生动的一部分,是在我的个人生活和职业生涯中所学到的最深奥的事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