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余华一本不算特别出名的书。也许你了解余华的名字是因为《活着》中的无论如何坚定活下去富贵,是因为《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为了家庭四处奔波许三观。
他人的评价
内容简介(豆瓣)
《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重新组合成的家庭在文革劫难中的崩溃过程。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更甚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余华的《兄弟》以这样的开头吸引阅读者的兴趣:“李光头坐在远近闻名的镀金马桶上,闭上眼睛开始体会轨道上的漂泊生涯,四周的冷清深不可测,李光头俯瞰壮丽的地球如何徐徐展开,不由辛酸落泪,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地球上已经是举目无亲了。”这真是一个好故事的开头。
向上面的评价一般,这本书当时出版后在国外的评价很高,并一举获得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可是,在国内这本书被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尊重,很多人都说余华这本书是一个分水岭,他在这本书中体现出来的水平远不及《活着》或者《许三观卖血记》以及《在细雨中呼喊》
但我觉得这本书更加的真实,虽然我没有经历过书中的文革与改革开放,但是里面的一些描写更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的美和丑。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宋刚,正直却又窝囊,深情却又犹豫,善良却又固执。在余华的笔下,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人出现在了读者眼前。
在自己的继母临死前,只剩自己和自己异父异母的兄弟二人时。母亲拉着他的手和他说自己的遗嘱。
妈妈,你放心,我会一辈子照顾李光头的。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会让给李光头穿。
在一个混乱的年代充斥着如此真挚的感情,一切只因为那些最简单的东西,也就是从小的相伴。可反观如今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套路,越来越复杂,总有些人觉得这个那个就应该别人为他服务。真情或是假意,不过就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罢了。
而在自己与自己兄弟喜欢上同一个人时,明知道对方喜欢的是自己,而不是李光头,可为了感情,自己总是选择最蠢的办法去解决问题。
林红母亲神情紧张地回到了屋里,来到女儿的床边,说宋钢昨晚上吊自杀了一次,没死成。她说昨晚就看见宋钢脖子上有一道血印,刚才见了比昨晚见到的血印还要深,还要粗。
宋钢看到林红出来时激动得差一点哭了,他像是怕冷似的抱住自己的肩膀,嘴巴张了又张,却没有声音。
宋钢开始了漫长的讲叙,他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说着,李光头如何逼着他来说那句话,他说完后回到家中就上吊自杀了,恰好李光头又回来了,把他救了下来。林红的眼泪在宋钢的讲叙里不断地流出来,宋钢说完后,结结巴巴地又从头说起了,林红伸手捂住了他的嘴,让他别说了。宋钢的嘴唇接触到了林红的手,他浑身颤抖起来。
不得不说,宋刚在面对自己爱的人时表现太过懦弱了,可是这不就更加真实吗?他说过自己会把自己的东西全都给自己唯一的亲人的李光头,他没有办法满足每一个人的心,在爱人林红和兄弟李光头之间选了李光头,而自己又为了林红又选择去自杀来对这份爱来一个交代。在看这段时,想起来了纪伯伦的这首诗,感觉写的正是宋刚,正是我们每一个人,总是在两方选择中选择了错的那一边。
最后宋刚的结局是自己卧轨自杀,他的死其实早就和他的性格注定了,自己的兄弟成为了当地最富的人,本来简单的去找兄弟帮忙就好,可他却为了自己的家去南方谋生,却又弄坏了身体,回家后早已物是人非,自己给妻子和兄弟写了信后,一个人走向生命的终点。
其实,我觉得,宋刚是幸福的,他的羁绊从前是自己的父亲母亲,之后成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又有了自己的妻子,最终他的羁绊过的很好,他已受尽世事,不想在打扰自己的羁绊,为了他们,他宁愿去死,他开心的死了。这一次依旧不是为自己,还是为了别人。他的一辈子始终在为别人活着,他不够果断,没有抱负,只想把自己该守护的东西守护好,可最终又被自己的性格害了。就像上面纪伯伦的小诗,他侧身于生活的污泥中虽不甘心,却又畏首畏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