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兩本書,東野圭吾的彷徨之刃和湊佳苗的告白,兩本都是復仇類型的小說,都是向少年犯復仇的小說,一本讀了讓人心裡難受,一本讓人覺得舒暢。
彷徨之刃是一個絕望的父親向兩個殘忍殺害自己相依為命女兒的混混復仇的故事,犯人沒有一絲的憐憫之心,玩弄女孩殘忍致死後拋屍,父親殺死犯人之一,但是最後父親中彈身亡,另一個犯人被抓,但等待他的並不是牢獄之災,也許只是在少管所待幾年,因為他是少年犯,這本書讀起來讓人難受,想想法律與規則,一邊是絕望的父親為女報仇,一邊是惡劣殘忍的犯人,可是警察卻不得不為了保護犯人開槍射擊父親,父親是正義么?警察是正義么?法律難道不應該懲罰犯人么?警察不應該抓捕犯人么?書的結尾警察只能自嘲的說希望下個案子不是少年犯。
告白是女教師像殺害自己女兒的學生復仇,女教師目的非常明確,復仇,犯人A直樹後深深在艾滋病的恐懼之中度日,最後精神崩潰失手殺死母親,犯人B修哉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最後在女教師的策劃下炸死自己的母親。兩個學生的共同特點都是自私自利,不顧及別人,以自我為中心。一個一味的推脫責任,一個覺得殺人只是兒戲,但是最後女教師成功復仇了,最後那一段看得酣暢淋漓。有人覺得女教師也許殘忍,那學生呢,無視生命時,殘忍么?
兩本書都由一個問題而來,少年犯,他們犯罪卻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最多少管所與管制,因為他們是少年?那讓被害人的親人如何接受,少年犯的確是社會挺熱點的話題,該不該保護少年犯,他們以無知做借口,一味的推脫與流淚,並不是內心悔改,只為逃脫罪責,以免懲罰。
我並不是學法律的,也不懂社會學,但是我喜歡一句話,以牙還牙,以眼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