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多梦年少事,唯梦闲人不梦君

如果最后是你,那么晚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就当这篇文章,是我给2017年情人节的献礼。活到现在啊,我一直是个普通平庸的人,写的文字也都是些小情小爱,写不出什么豪言壮语生活感悟。

这是我来到美国的第五个年头。我居住在美国东部一个小城,纬度和气候都跟我家乡的城市差不多。只是这里树多空气湿润,雨雪天气也就更多。我曾以为在这最自由的国家里,我会像一个真正的作家,每天有无数灵感写出无数文字,却没料到我的写作和思维竟曾在这里停滞干涸三年多,也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会再次干涸。

昨天,我这里迎来了2017年冬季最大一场雪。清晨我站在公寓楼下,看雪花纷纷扬扬飘落,世界变得肃穆,安静而洁白。

那时候我突然想到,如果说一切颜色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从多彩变为黑白。那么白色,其实也就相当于永不褪色的颜色。像这一切萧索沉寂的冬天,寒冷得让人无望。

然而,再漫长的冬天,也无法阻止春天的回归。冰雪终会融化,花朵将会盛开。

冰雪就是白色,所以这一片白色的世界,竟也会褪色,而且会褪色为,彩色。

我想起小时候就读到的,一句让我感觉文艺浪漫的话:“想和你在下雪天一起走,一不小心就走到了白头”。

只是连这白雪自己都会褪色,它又怎么样让我白头。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春未绿, 鬓先丝,人间别久不成悲。谁教岁岁红莲夜,两处沉吟各自知。

下周二是情人节,原本工作安排,我是要on call值班的。只是前两天一个印度同事突然有事,跟我轮换了值班的日子。我时间总是很自由,也就痛快应允,顺便还跟他说了句玩笑话:“你剥夺了我不过情人节的理由,现在如果别人问我情人节有什么安排,我都没有借口来解释了。”

然后我的印度同事对我说:“Miss Sherry, I am sure you will meet someone. Hope that lucky guy can support and realize all your dreams.”

愿他能成为你的支撑,实现你所有梦想。

印度人还能说出这么浪漫的话啊。

我不怕一个人过情人节,但我确实害怕告诉别人自己一个人过情人节。在我这个年纪还一个人过情人节的女人,早成了众矢之的。无论中国还是美国,从来没有人相信我一个人过得很好——中国的家人总觉得我一个人在美国无人照顾,而美国的朋友们则觉得我家人都在中国,无人陪伴。时间久了,我也真的懒得解释。

只是近几年,好像跟一个人过情人节相比,我更害怕跟另一个人在一起。维持一段双向长期感情对我来说竟是如此困难。这么多年,每次恋爱的时候我都想会结婚,却不料感情的褪色竟来去匆匆,似乎和冰雪融化一样快。在我跟美国前男友分手并且伤透了他的心老死不相往来以后,我终于觉得自己实在不适合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不仅祸害双方,更像是祸害众生。我的性格从小就乖张暴戾,又因为种种成长原因,极度缺爱了很久很久,莫名养成了爱折腾而又爱作死的态度习惯。在国内的时候就被人调侃过:“你还真不适合找个中国男生,谁受得了你。你的性格适合找个外国人。” 结果一语成戳,只是没想到竟也不长久。只是感谢我的前男友,现在我终于不再觉得自己缺爱了。

若说我维持的最久的感情,大概也是对高中同学男生展冰的一段单恋。虽然我果然更适合暗恋单恋祸害自己,可是我竟从没有在这段单恋中收到过任何伤害和痛苦。展冰真是双商惊人,不枉我喜欢他这么久。虽然我面对他双商确实直接跌落为零,甚至九月份我还给展冰发微信吐槽自己“古今中外的恋情都全了”……

只是我还真怕自己,空有恋情,不懂爱情。

问世间情为何物

什么是爱情,我真不知道答案,也真不知道跟谁问答案。

闺蜜婷婷花容月貌,从小就是万人迷,在学校里给她递纸条朝她要电话或者跟我打听她的男生从来没间断过。我只见过她深夜里因为和自己在一起六年的男朋友趴在桌子上痛哭,却没有见过她为了爱情而痛苦。连她自己也说,从来就不懂特别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我可以问她任何事情,可是唯独这个问题,她这儿无解。

闺蜜小婕肤白貌美,在英国知名大学读博士。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是至今没有喜欢过任何男生,更没有谈过恋爱。我和婷婷私下总交流情感烦恼,可是都不敢跟小婕聊。我俩都怕被她骂“何必要为了不值得不相干的人浪费感情和泪水”,更别说鼓起勇气问她什么是爱情了。

我相识十三年仰望十三年的才女萧淳,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历万千男人,她简直用绳命诠释了“过尽千帆皆不是”。且不说我问她这种问题会被很少回复我微信的她忙碌之余直接忽视,就算她回答,我怕也只能被她的答案搞得更加迷茫。我就姑且当她似乎是一直喜欢认识了十三年的男生煦,正如我一直似乎喜欢展冰一样吧,这样的答案简单一些。

而我的姐妹儿身高一米七八的白富美晴儿,面对喜欢的人却白痴得跟个小孩子一样。我听她说起自己喜欢的男生的时候,就恨不得把我学会的全部套路在一夜之间教给她。真是搞笑,我面对展冰的时候至少还是个高中生呢,顶多就是微微一笑默默不语紧张得呼吸颤抖。晴儿面对她喜欢的男生那是只会紧张傻笑不会说话了。

我确实不懂爱情,但是套路还是懂一点的。毕竟至少在美国这四年多,我跟中国男生搭过讪,跟美国男生调过情,在日式餐厅和朋友介绍的一本正经的混血儿相过亲,也在酒吧里和微醺的陌生男人跳过舞。只是听着美国同事朋友们的爱情故事,只觉得他们思维简单生活单调。就像美国这个没有历史文化的国家一样,他们的爱情对我一点吸引力也没有——一方面不值得任何“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一样的赞颂,另一方面跟《泰坦尼克》《欲望都市》甚至《绯闻女孩》都天壤差别。

是啊,我读书太少,目光狭隘。活到现在,说起爱情,除了展冰,我实在想不出还能有另一个名字能够出现在我心里。虽然我也好奇出现在萧淳心里的名字,是不是男生煦。

但是根据婷婷的说法,我对展冰可能更多就是初恋情结和对美好的青春时代的怀念,哪儿有什么所谓爱情。

我想她说得对,我哪里懂什么爱情。我所做的所谓类似爱情的行为,也不过是最近莫名有了灵感,写了关于展冰的一些文章,却又不够谨慎被他看到了。我总以为自己喜欢他这么多年,他的想法我是能猜到的,可是这次,我猜不到了。

这世界从来不缺乏爱与性,缺的是了解。认识十年,我一点都不了解展冰。

可是就算我不了解他,我也知道,我不能问,也不会去问展冰什么是爱情。事实上现在每跟他说一句话,我都感觉像是自己站在冰河世纪前的最后一丝挣扎,牵强而无力。


黄昏时分雪终于停止,我的车子整个被厚厚的冰雪覆盖,车轮更是深深陷进去,启动发动机也只是打滑。好在我早见识过经历过很多次暴雪后挖车的情景,于是轻车熟路拿起雪铲一点点清理掉车下的雪。只是或许是因为车停的地方不好,铲雪一个多小时也没能把车子开出打滑的车位。看着天色黑暗我心急如焚,猛踩油门以后竟突然打滑后退撞了一下。

我以为定是撞到了后面的车子,吓得全身颤抖。虽然车子有保险,可是撞这一下肯定是我全责,且不说在这样的小地方没有车寸步难行,怕是双方维修都要让我牵肠挂肚到肝脏俱裂了。

跳下车以后看到原来只是如此幸运地撞到了雪堆,距离后面的车前杠只有十厘米了。我只觉得上天待我不薄,双腿一软差点坐在雪里哭一场,心想:“我真的需要一个男人,替我处理这样的状况。不管我喜不喜欢他,不管我是不是像喜欢展冰一样喜欢他。”

然后我发现,有这样的想法,真是很可怜很丢人的事情。

这不是第一次了,我有过很多更可怜更丢人的想法。比如前一段时间公司的HR听了关于Trump总统对国际职工的限制谣言,给我发了个“善意提醒”的邮件。我当时坐在公司座位上看着邮件想:“世事艰难。早知道这样,就不和前男友分手了。若是和他结婚了,总会得到绿卡安安心心留在美国的。”

通过婚姻去拿绿卡,找个男朋友为我铲雪挖车,我是真切有过这样的念头啊——这样可怜脆弱丢人的绝望,一定不能让人知道。这不是我。

好在这些都是瞬间的事情。比如现在,等我从撞车的恐惧中镇定下来,就跑回家里取了两壶热水浇在轮胎下的冰上,然后开车终于驶出停车位。那一刻我又觉得自己强大得像一支队伍了。

我骄傲地把挖车前厚厚的雪地照片微信发给展冰,跟他炫耀自己的强大和努力。

其实我很想跟他说,我有多拼命地喜欢过你,必定就有双倍拼命地过我的生活。

是的我是这样用这些小事来打扰他,虽然我完全不需要打扰他——我是喜欢过他这么久,我的生活中甚至不需要他的出现。我只是似乎生怕地球断裂再也回不到他的地方,才固执地和他保持着微信来往——这绵薄的联系和感情,是依靠我为数不多的这些鸡毛蒜皮来死撑。现在,怕这光明正大的死撑,也不会太久了。

人类的科学技术还不够发达,我还不能移民火星。美国是我能走到的距离你最远的地方,我没办法走得更远了。

这么远,这么久,我早明白:“我爱你,与你无关”——并不是你可以爱我,可以不爱我。

而是,你不爱我。

我都到了世界的尽头,却未到过你心里。

他不曾给我浪漫,也不曾让我心酸

就算很少文艺的婷婷,竟也在读着我写展冰的那几篇文章唏嘘不已。她感慨说过这样的话:“小时候不理解缘分这个词,觉得很虚,可是现在想想有些人过尽千帆都遇不到,是没有缘,有些人历经万难都没办法在一起,实是没有份。你俩估计就是有缘无分。” 当时我心里暗暗想:“你麻痹才有缘无分。明明是半点缘分都没有。若我和他这也叫有缘,那我特么和八百人都有缘了。”

我曾窃喜过,和展冰的联系和对那些过往的执着,让我沉沦于这没有历史文化气质的,草莽蛮荒一样的美利坚土地上的内心重新复活,甚至让我死去多年的只会打代码的手指重新写出文字。只是我本性做作贪婪,竟不小心让那些莫名其妙的关于他的文字,冥冥注定造孽一样阴差阳错被他看见。这之后,我惊讶慌张之余,还安慰过自己:既然已经身经百战阅历万千并且躲在美国,就算有些情感有些心思曝露在他面前,我们也不在乎。我固执而自私地以为这样的事情不会影响我们的情感,却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立场考虑过。我不知道他会怎样想,更没有料到自己其实是犯了很大一个错。

只有苏轼觉得十年生死两茫茫,我只觉得十年时光可以当做借口,帮助我掩盖那些过往。十六岁时喜欢过的人,经得起二十六岁时开玩笑一样融洽地提起。可若是二十六岁的人仍旧为了十六岁时喜欢的人而撕心裂肺痛不欲生,怕是只会把人吓到不知所措。

展冰也算历经生死世事,心理格外强大,做事说话也是温文尔雅滴水不漏。只是想来,他就算有铜墙铁壁一样的内心,怕也不知如何才能通过我锋利直白的文字面对这阳光直射下的千疮百孔的我自己。就算他还能面对我,我都不知道该如何若无其事地面对突然被卸下所有伪装站在他面前的自己了。

我对婷婷说过,这么多年来,我是全心全意爱过很多人,而我的爱,被利用过,被践踏过,被嘲笑过。唯独展冰不一样,虽然明明我对他的爱最早最长也最深沉。我也是自欺欺人——我没有很多朋友,加上跟他接触并不多,所以几乎没有人知道我对他的喜欢。可是他是展冰啊,聪明敏锐如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就算看出来了,可是这么久啊,他没有利用过我,没有践踏过我,没有轻蔑过我,也从来没有把我的喜欢当做炫耀的工具,甚至直到现在,他竟依旧能严丝合缝,维系着我们的友谊,顾及着我们的情感,也维护保全着我的自尊,没有让我因此受到任何伤害。

我对安妮宝贝无感,只是记得她在《眠空》里的话:“把手中的匕首递给他,把伤疤暴露给他。这个接下你的匕首,看了你的伤疤的人,是可以爱的。”

展冰当然是可以爱的,若不然我怎会,没有破釜沉舟,没有飞蛾扑火,更没有卑微到尘埃里,爱过他这么多年。

连徐志摩都知道,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只是我早该更谨慎一些再谨慎一些,为什么要将我们两个小心翼翼不捅破的秘密,在他面前血肉模糊地撕裂开。你看他这么努力做到不伤害我,可就被我这么轻易地毁了。

并不是所有可以爱的人,都要偏执地去爱。若是在爱里少一些偏执,我该会快乐很多。

只怕罡风吹散了热爱,像这天地一样,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太难,太难,太难

但是啊,我还是觉得,遇见他,真的是我直到现在的生命里,最美好的事情之一。感谢他对我做的一切,让我相信,当你付出真心的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不珍惜,去利用去践踏的。

或许我依旧不懂爱情,但是因为他的存在,因为他的一切,我永远相信爱情。

有缘无分,无缘无分,都没关系。

记得Person of Interest 里面,Finch说过的话:“I'll grow old with her, just from far.”

——我会和她一起白头,只是天各一方。

等到,发如雪,叶枯黄,尘满面,鬓如霜。

或许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Watson医生训斥Sherlock的时候,我曾经被感动过:“you bloody moron. She's out there, she likes you and she's alive.” 你这个傻瓜。她就在那里,她喜欢你,而且她还活着。

夏洛克真的是傻瓜。艾琳艾德勒爱着你啊,你为什么不去找她。

我和夏洛克不一样。对我而言——

他出现过,他在那里,他还活着。

这已经很好很好了。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岁月里,我还喜欢你

泰戈尔说:相信爱情,即使它给你带来悲哀也要相信爱情。

我曾写过,如果要嫁,不会嫁世间最好的男人。我只愿牵着他的手,就忘了曾经的展冰。

又或许,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展冰,然而余生我愿我可以平静站在另一个人身旁,不再想起他。我静静生活,拼命生活,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若有这样一天,与你携手走进教堂,我愿意用我能想到的最美好的语言向你表达我所理解所相信的爱情:

很多时候我都以为等不到你了,很多时候我也觉得不想再等你了。可是还好幸亏,感谢我自己,还好我没放弃。

我也曾经害怕,结婚以后的自己无法成为一个好妻子好母亲。我不相信世间会有一个人,能够支撑我所有的生活和梦想——虽然我没有梦想,我很平庸,我不伟大,但是我这样偏执,生怕自己终日沉沦于家长里短生活琐事,变得世俗势力,泯然众人样。

可是如果和你一起,就算终有一天变得世俗,失去棱角,成为斤斤计较的女人,我也选择余生与你相伴。

感谢我的父母,感谢我的朋友,感谢我的生活,感谢我的生命——直到现在我都相信爱情。

我不知道未来,因为没有人能预测未来。但是现在的我,就站在你面前,做出我有生以来最重要的决定: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Yes, I do.


——写于Feb.11th 2017, 1:54AM EST. 图片来自那英MV《心酸的浪漫》。

相关文章请参见作者文集《不关风与月》和文章《坏女孩走四方,好姑娘光芒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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