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大家都会分不清喜欢和爱的感觉,也许,有些人呢,一辈子都不能分清......
喜欢是什么?喜欢一件东西感觉是怎样的?喜欢一个人呢?
喜欢一件东西,于我,如果只是浅眼一看,很快就会成为过眼云烟。如果一旦看见以后,就一直想着,念着,那我对它的占有欲就会越来越强,一直念,一直想,直到得到它为止。
没错,我的占有欲很强,什么分散注意力,过段时间就会忘记的一套话,对我并没有什么用。
所以,当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当然想要占有他,这是一种愈发强烈的念想。
但欲速则不达,越是想占有,越是得不到。
我想要的占有,是精神上的。
但是偏偏碰巧的是,我主动喜欢上的人,都不是能够与我相互吸引的人。
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当然,我还年轻,我也知道,我的机会还有很多,不用急。
说说我喜欢过的人吧,他们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被时间腐蚀,成为一座“沙城”,但是,似乎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经过时间的淡化,从我在我心中安坐着的“天使”,而后慢慢地褪去头上发光得曾经让我不敢望去的光环,最后坠入心中可有可无的位置,变成了我心中可有可无的人。
有时候甚至我都不能理解自己为什么当初会“瞎了眼”喜欢他们。
我经常会回想以前,经常会想不通,经常会在心里说:哼,如果是现在,我才不会看上他呢。
但是现在,我又喜欢上了一个人了。看了很多泡沫偶像剧,男追女,女追男,似乎都是一个道理:只要你坚持并执着地喜欢着,只要你勇敢追,只要你用尽办法追,你就能得到。
我曾经也以为自己是这样的,所以我勇敢地表白了。
“早有预谋”地写了一篇1063字的文章,一直“伺机而动”。
一个深夜,闺蜜的怂恿,我鼓足勇气一个文件发了过去。然后手机关机,被子大盖,睡了。
第二天早上,打开手机,看到了他回的信息。
我还在暖暖的被窝里,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手里摸摸着冷冰冰的手机,心里却隐隐有点小紧张。
似乎忘了,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他只回了我两条信息,第一
条是一小段话的字,看上去好像有希望了,第二句是晚安。后加一个月亮的表情。
我犹豫了很久才打开的,也迟疑了很久,才仔细看内容。
第一条信息,是一小段话,话挺多,但主题很明确。
我被拒绝了。
嗯,人生第二次表白,又被拒绝了。至于第一次是怎么样的,太年少的事,就不说了。
碰巧,课上正放映着电影里的一个片段:男主角向一位女士示爱,但被婉拒了。
不过求爱不成的后果是,他选择了不择手段地占有。
我喜欢他,我想要占有,但我不会不择手段。
既然没结果,那就就此别过吧!
一个人的生活,也可以很棒。
过不久我就过了我20岁的生日。
20岁的人儿了,总该有点人生目标,总该干点正事了吧,满脑子多愁善感,世界里全都是情情爱爱的,成何体统。
嘴上斩钉截铁地说着20岁要重新开始,前尘往事统统甩走。而心里也时刻提醒自己,生怕按捺不住的情窦三番又四次地来袭。
但庆幸的是,我没有我想象中对他喜欢得那么痴狂,而可惜的是,我好像并没有那么喜欢他......
如果不是这一次的表白,也许我一直都误会了自己。如果没有了这次的勇气,也许根本摸不清自己到底怎么想。
我想,也许我对他占有的欲望更多于喜欢,更别谈爱。
我性子要强,喜欢的东西都想要得到。人,最好也是这样。
这种愈发强烈的占有欲日渐发酵,冲昏了我的头脑,所以我也就迷迷糊糊以为,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
现在的他,在我心里,好像也和那些我曾经喜欢过的人儿一样。
他头上的光环,开始变得模糊透明了起来......
也许在将来,还会有很多人戴上“光环”,然后又逐渐褪去......
但我始终相信,总有一个人,一旦“戴上”,就不会褪去。
而这个人的“光环”,是粉红色的。
致每一个感同身受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