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骨米
走进一个人的生命需要多久,三天。
沈哲很喜欢在雨天出现,或者说他每次出现,都是下着雨的。
他很准时地出现在我家门口,撑着上次那把透明的雨伞,头发弄得一丝不苟,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在门口,雨水沿着伞骨向下滑落,啪嗒啪嗒声音又轻又细。我开门的时候,就见到这样一幅画面。
他手里提着一个蓝色猫包,递给我,绅士且斯文:“漫漫喜欢这个。”
我没有给猫取名字,他自作主张取了个漫漫,我心里有点不悦,因为我的名字里也有个漫。猫很喜欢,并且揪着我的衣袖眼汪汪地望着我,我一时心软,便同意了。
今天是漫漫拆绷带的日子,宠物医院的位置很偏,偏到只有沈哲才能找到,所以我同意了他陪着去拆绷带的请求。
梧桐兼细雨,春长路漫漫。
宠物医院在南郊的一栋别墅里,沈哲淡然地从我手里接过漫漫,在我略带惊讶的目光中迈进了别墅中。
“乡野医生”。
门口挂着一张简陋的牌子,写着这几个字。
顾医生操着手术刀,从里面走出来,刀上犹带着血迹,他把刀放下,接过漫漫,眼里蕴着笑意:“小家伙来了啊。”
二欢出来的时候着实把我下了一跳。二欢是只金毛,沈哲养的狗。顾医生说,因为担心二欢影响漫漫恢复,沈哲有十天没来看二欢。我心里有点暖,他确实很爱漫漫。
对于沈哲来说,漫漫像亲女儿,二欢像养子,就连二欢玩的玩具,都是二欢靠自己劳动得来的。自从发现了骨米里的旺步遛狗有骨豆奖励之后,沈哲就没有给二欢买过玩具,二欢喜欢什么,就要通过遛狗模式来自己赚取。
我不免有些心疼它,多看了它两眼,二欢便欢快地到我腿边撒娇。
“漫漫喜欢什么玩具,我让二欢去赚。”沈哲说。
我摇摇头,我与他非亲非故,我自己的猫需要什么,不需要别人承担,何况还是一只宠物。
就算拆了绷带,漫漫的腿上还是有一个深深的口子,结着痂,周围的毛都被剃了,触目惊心。
“疼吗?”我心疼地触碰它的伤口,却不敢靠太近,怕弄疼它。
漫漫似乎习惯了,冲我叫了一声,扑在我身上,双腿仍然矫健有力。
拆了绷带后,沈哲提出要送我们回家,我没有拒绝,二欢一下子窜进车里抢了后排,我只好坐副驾上。车内很简洁,没有挂件,没有摆件,只有一张二欢的贴纸,贴在角落,歪歪扭扭,像是小孩子的杰作。
“你们家小朋友很喜欢狗吧?”不知为什么,我脱口而出这句话。说完我自己都后悔。
沈哲专心地开着车,金丝眼镜显得他斯文又绅士:“我还没有谈女朋友,何来小朋友?”说后面一句话的时候他忽然望过来,眼神深情又专注,这种眼神我曾经在我前男朋友眼里见到过。
我有些紧张,脸颊绯红,不知道怎么接话。
“漫漫,你知道吗,自从在社区见到你和它的照片后,我就知道,你会是我未来的妻子。”
这句话无异于平地惊雷,把我炸得晕头转向。
你会相信吗,一个相识不过三天,见面不过两次的人深情款款地说他喜欢你?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