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中的创新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根据我现在的认识,我认为可以将科研中的创新(只针对基础研究而言)做如下分类(大致按照重要性由大到小的顺序):1. 做出开创性的发现,建立新的研究领域;2. 提出新的理论,解释以前不知该如何解释的现象;3. 提出新的证据和解释,颠覆以往的理论;4. 用新工具,研究以前无法研究的问题;5. 用新工具研究老问题,验证旧的假说;6. 用更加精细的实验,进一步深化旧的理论,等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创新,其投入和产出是千差万别的。比如,如果是第1类开创性的发现,人们对于实验本身的完整性和严谨性的要求都可能有所降低,因为其可贵之处在于发掘从0到1的那个“0”在哪里;相反,如果是第6类创新,对于实验的精细化,完整性和严谨性要求都会大大提高,因为这种创新是完善一个已经存在的理论框架,而不是建立从0到1的那个“0”,所以人们对其实验本身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搞科学研究时,应该在内心对自己的研究工作属于哪种创新的种类有一个大致的预估,预判所需的投入和可能收获的成果是否匹配,从而做出合理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