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很多鸡汤文所劝解的那样,不要因为只是每天在网上和一个人聊天就喜欢她,也像好朋友给我讲她同学的事,说很多时候喜欢一个人只是喜欢她的生活方式。似乎这两件事我都踩了雷,连我自己都无法辩驳吧。但我还是觉得,凡事要取相对值才有意义。我想,在我漫长而贫瘠的人生前二十年,与她的相遇是最特别和幸运的事了。我只相信我的感觉,其他的,又何必追根求源地思考那么多呢?
这世上百分之九十的事都只是关乎自己的事,你读过的故事,你听到的新闻,都不是你的。所以也不能拿来做评判的标准不是吗?你觉得是喜欢就是喜欢,就当做喜欢。毕竟,你从来也不曾期盼过会有什么结果。既然从一开始就不是奔着结果去的,那进一分得一分的欢喜。其他的,别人也没有觉得荒谬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