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进行时的角度说,是一个年轻母亲找回失散孩子的故事。
从关注角度说,个人针对这个故事写了好几篇文章,不是剧中偏爱它,实在糟点太多啊。
从这部剧的网友评论上看,个人倒是觉得,打从进入互联网时代,才真正实现了百家争鸣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两句话。
说百家争鸣,是因为单以这一个故事而论,就是说什么的都有,观点多极端的都有,真正做到夸的夸死,骂的骂死,这种情况在从前的确少见。
有人表示看了这部剧以后大哭了N场,每一次回看都是涕泪连连,个人只能希望TA的家人们不要被吓到。也有一些比较现实比较恶趣味如我的观众非常死板的强抠各种细节。
比如说马克这种又聋又哑的残疾人是否有人愿意雇用其做水手?
毕竟海上情况瞬息万变,经常会有突然情况发生,比较天气突变一类的,需要水手及时做出反应。所以可以想见,在船上的工作肯定需要经常与同事交流沟通,如果是泰坦尼克号这种烧煤时代,马克这样的壮汉在不见天日的底层当个铲煤工还有可能,可这年月还有什么适合聋哑残疾人的海上工作呢,太烧脑了。更雪上加霜的是他还不识字。真是简直了。
其实,那怕编剧将其安排成一个木雕工匠、泥人制作者,字画裱糊修复师、总之就是那种一个人在那里默默工作的工种,那怕是清洁工,也比水手这种需要涉及到很多沟通协作的工种好吧。
好了,不管怎么说,编剧就是固执的将其安排成水手了。水手是要经常出海的,于是乐乐也成了大家的乐乐,大家一起各尽己力的将其养大。真是太感人了,一幅温情满人间的画面出现在大家眼前。
但是,有一个很根本的问题是,当初马克捡到孩子,为什么不报警,或将其送到派出所呢,而是自行带走孩子自己来养了,虽然剧中交待他的身体有残疾,可没说他脑子有毛病啊,难道他想像不到丢了孩子的父母会有多心急,多忧虑吗。
很多网友将此行为直斥为偷孩子,个人只能默默投上一张赞成票了。啊,对了,针对这个问题,还有很多豆瓣网友说剧情好感人啊,逻辑说的通啊,那么个人就想问了,那天您家孩子走丢被人领养了,您一定不会把孩子找回来,而是坦然接受,直接就把自家孩子送对方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