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她一起喝了个酒,我喝醉了。大街上没有形象可言的那种。她的名字叫芳。
我一直好奇的问她:“为什么呢?你大我三岁,我们是同班同学。”
她已经懒得给我解释了。
对她印象最深是初中,我们形影不离,我们一起逃课,她陪我一起追男生,我们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读书。
虽然她读的是:咳咳~但也是书不是。
因为我有眼痛的毛病,每次我俩逃课,都是我装病,她扶着我。这一招次次管用。每次去哪里呢?书店!
前不久一起喝酒,她说起陪我追男生,替我给男生送礼物,除夕夜为了见那个男生一面,她陪我步行几公里,亲爱的芳,谢谢在那个青春年纪有你的陪伴。
我拿起手机给她发了一条信息:“青春时期都会有懵懂的爱情,我很好奇,你没有爱过的人吗?”
在那个年纪我身边的朋友都有着喜欢的对象,唯独她,她喜欢谁呢?
她有一只手受过伤,很严重的那种。那只手没办法像平常人那样平展开来,这也是她为何同我差三岁却一个班级的原因。
她给人第一感觉不漂亮,但是你仔细看她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嘟嘟的。但我最喜欢的是她翘翘的臀部,38D的胸部,当然我直接忽略了她的腰部曲线。
初中毕业后她在家工作段时间选择了结婚。男人外出打工她相夫教子,这是老家普遍的形象。不记得哪一年,我在别人口中知道了她的消息。她有一个儿子,帅帅的那种,见到我会甜甜的喊声姨。
除了把我喊老了,都挺好。
有一年她身怀有孕,晾衣服时摔了一跤,七个月,女孩,还没开始享受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我很难去想象她是怎么度过那段期间。后来,她想在要孩子,都很难在留住。
如果说身体的伤害是一种难以逃避的事实,那心灵呢?
我多次在别人口中听到关于她的事情,那些事情我有在她面前对她说起。
她说:在意别人说什么?还活吗?
亲爱的芳,对不起,那一年我们去哈市,我把你忘了。那一年你来天津,没有带你好好玩耍,那一年去北京,我忽略了你的身体。
亲爱的芳我让你帮我隐藏着秘密,哪怕上次喝酒我都错了,我想过为什么在你面前我可以肆无忌惮的耍赖,毫无顾忌的口吐芬芳,毫无忌惮的吸烟喝酒,毫无隐瞒的说着对现实的定义,却没在意有些话给你带来了多大伤害。
亲爱的,我又一次把你“出卖”了,在这个回忆里,你真真实实的存在过。你要相信,你是我唯一一个收到我送的礼物是十本书的朋友!
我,嗜书如命。
你,情如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