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跟欲望一样,大概是没有底限的。
以猥亵儿童罪,王振华被判五年有期徒刑。正在全国网友义愤关注下,王振华辩护律师竟然发表声明,提起上诉,要求二审判无罪。
我曾经听过这么个小故事,想在此分享给大家:
话说一个人人交口称赞的善人,捉到一乌龟。他既想吃,又碍于善人美名,于是在煮开的锅上架了铁板,让乌龟爬过去。
“生死由命,一切天定。小乌龟,若你能够爬过,那便是命不该绝。若途中掉下去,休怪本善人破戒开荤。”善人对小乌龟和蔼地说道。
小乌龟忍着高温爬了过去。
善人很惊讶,东张西望了一下,伸手抓起乌龟道:“嗯,小乌龟真是棒。乖,咱再试一次!”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谎言可以编造,无耻没有限度。”
王振华大概是被冤枉的。如同王振华辩护律师陈有西所说,“如果网络上报道的,引申的,猜测的,透露的案情是真实的”,可见在此律师眼中王振华还是善人,而且作为律师也有良心,也有道义,竟然“痛恨嫌疑人”。
王振华应该是个善人。他可以当9岁女童的爷爷了,怎么可能猥亵女童呢?王振华作为上市房企董事长在百忙之中,抽出13分钟进入一个9岁女童的房间,大家都会相信纯粹是坐而论道,跟女童探讨人生,讲述企业经营之道。
据媒体报道“被害女童的身体治疗费及心理疏导费,都是由公诉方上海检方承担的。”看来王振华不算是个好的人生导师,13分钟让女童“身心俱疲”,以至于需要身体治疗和心理疏导。这是什么样子的13分钟呢?的确让人恐惧,而这13分钟的恐惧足以改变女童的一生。从这点来说,判五年有期徒刑,王振华都难以赎罪。
王振华还算是个善人。王振华父子坐拥260多亿的财富,宁可花几百万聘用律师辩护,也不会对女童赔偿的。正是因为王振华们的大力支持,律师行业才得以长足发展,难道这不是善人所为么。
判有期徒刑五年,王振华仍然觉得冤枉了。是什么给了他底气呢?大概还是钱。就像《钱神论》所说,钱之为物“无德而尊,无势而热,排金门,入紫闼,危可使安,死可使活……”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律师还得冒天下之大不讳,提起上诉。然而,他们却忽视一点,现在是法治社会,中国法律一定会给予王振华极为严厉的惩罚。
“人之为善,百善而不足;人之为不善,一不善而足。”王振华大概是个善人,然而不及一恶过,单说猥亵女童这13分钟。因为除了法律的审判,还有社会道德的谴责,会永久钉在大多数良知的耻辱柱上。
行善之人,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行恶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2020年6月19日 星期五 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