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听说过的最美的故事之一,一直想分享,也一直在想,应该如何恰到好处的分享。
十一月的三亚,适合旅行,我随波逐流,完成了心愿,听了大海的声音,也是在那段时间,我遇到了小旪。
避开了热闹的蜈支洲岛,也没有去旅游胜地天涯海角,也不知道怎么知道的一个不为人知的小岛,打算去看看那边。小岛上人烟稀少,奇怪的是,那里的天,是最蓝的天,那里的海,是最蓝的海。光着脚丫踩在沙滩上,发出噶呲的清脆声,没有游客来争着捡贝壳,也没有摄影师忙着拍婚纱照,站在沙滩上远远忘去,依稀能够看到一个穿着长裙的女孩,看不到面容,只知道是一身碎花裙,从肩拖到脚的那种碎花裙,外面套了一层薄薄的纱,好像是用来防晒的,也好像更加能够衬出仙气,在沙滩上来回的走动,时而又弯下腰,时而又站起身子来,很想看清楚她的脸,奈何还戴了一顶编织帽,恰到好处的遮住了五官,但,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她足够吸引我的注意力了。
我直起身子,把手做成喇叭形状放在嘴边,试图我即将所有的声音都能够通过这个动作传递过去。
“嘿~那姑娘~”
声音从指尖散发开来,却散在了海浪拍打的礁石上面,连喊几声,也无济于事。我试图朝着她的方向奔跑,她在一步一步的踱步,我在一步一步的快节奏跑步,我终究是可以追上她的,我确实是这样想的。
到达她面前的时候,她正弯着腰捡贝壳,左手拿着捡到的贝壳,右手拿着一个簸箕,簸箕是悬在空中的,一边是手扶着,一边靠着腰劲儿扶着,她的嘴巴对着贝壳上面的沙坑,轻轻的吹着,直到肉眼看不到沙,她就把贝壳放到簸箕里,我是在她放贝壳的瞬间被发现的,她抬起头,露出很疑惑的眼神,也是在那一刻,我看到了她的五官。
眼睛不大,却很清澈,单眼皮,长睫毛,鼻子不挺也不塌,在鼻尖下面,顺其自然的连接着好像要说话的嘴巴,总之,她的五官就给人一种自然又安静的美,皮肤很白,好像从来没有被光合作用,她的头发很有意思,乌黑发亮的长发,一直顺着风,看她的头发,就知道风向。近了才发现,她也是赤着脚丫的。
“你好,终于在这小岛上见到一个人了”
她静静的看着我,好像在等我继续说,
“你也是来旅游的吗”
她定了定,摇摇头,继续看着我,
“哦,你住在这里,是吗?”我向四周循环了360度,“不对,这里没有房子啊”
“嗯,这里有我的家”
“啊,你住这里?”
“是的,你要去我家玩儿吗?”
“我可以去吗?”
她说着就往椰林的方向走,我也跟着她的方向走,从沙滩走到椰林,再往椰林里的一个小路上直走,就能够看到一个简单的屋状,好像是那种一块一块大石头砌成的屋子,顶上是椰叶一张一张搭起来的,密不透风的盖得严严实实。她搬了一个石头过来,让我坐下。
“哇,你一直都住这里吗?”
“是,也不是”
这次换我疑惑的眼光了,她看上去跟我年龄也相差不了十岁,却好像没有我身上的好多东西,比如,世俗,势利,欲望。
“我22岁来这里的,五年了”
“你家是这里的?”
“我家是四川的,没有大海的地方”
“哦,我知道了,你喜欢海”
“是,也不是,我随书友来这里的”
“我很有兴趣听听”
“《岛上书店》,看过吗”
“应该看过吧,只记得男主人公最后死于脑瘤”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那个书店,延续了爱”
“你好像解开了我对这本书的认识”
“我和我的书友就是通过这本书认识的,那个时候流行写书评,我在当当上把这本书的电子版看完了,然后在评论区里写了这样一句话‘希望下一个书店的主人是我,守候着书店里的每一个角落,因为它教会了我被爱的能力,也教会了我一书一世界的道理’”
“看来你真的对这本书理解得深入骨髓”
“两天之后,我的评论区下面出现了这样这句话,‘每个人都不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如果可以,希望那个书店的主人不仅是你,也是我,彼此就不会孤独’”
“所以,你刚刚说的书友,就是他?”我放大瞳孔的看向她,她并没有看向我,眼光穿过椰林,看向大海的方向。
“对于后面的评论,我向来都不会回复的,但那天很奇怪,我回复了,‘或许可以有两个主人’”
“然后呢?”我对后面的故事尤为好奇。
“我刚点击发送,二十秒不到,又弹出了回复,‘那或许也可以建造我们自己的书店?’
‘你想做什么类型的书店?兰比亚斯他们已经对书店进行改装了’
‘太豪华的外表容易掩盖住里面的充实,我想从简建造’
‘很有意思,我很有兴趣’
‘石头成墙,沙滩成地,树叶成盖’
‘大海边上?’
‘是的,贝壳成串也成铃’
‘你想捡贝壳买?’
‘是的,我有个梦想,用贝壳编织不同的链,手链,脚链,脖子上的项链,耳朵挂的耳坠,还可以是戒指’
‘我很感兴趣’
‘那好,2013年9月3日,我们在小岛相约,不见不散’
‘好’”
“啊,这都可以?”我不只是瞳孔放大了,连嘴巴都张到了最大。我这才发现,屋里的石头墙上挂满了贝壳链,有长的,有短的,还有只有一个贝壳被牢牢的穿在细线上的,轻轻一碰,发出清脆的掌声,连成一起的声音,好像胜过流行歌曲,让人如痴如醉。最底一层,全是书,基本上是国外的作者,我也是基本上不认识,只有那本《岛上书店》我认识,毕竟刚刚她才说过。
“所以,你们以此为生?一年能卖出去几串呢”
“有时候送,有时候卖,看心情,没钱的时候就卖,够用的时候就送,其他的时间,就看书,每年都要出岛,你看,这些书其实不够看一年的”
“哇,太神奇了”
她抿嘴笑了笑,我看着她,有那么一瞬间,很羡慕她。
“你是做什么的?”她把头歪向我。
“我以为你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呢,我也是南方人,过来旅行的,外面的工作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挣钱,一种是给别人挣钱,不是吗”
“所以你是自己挣钱?”
“不,我是后者”
她点点头,好像很懂我的样子,没有继续问下去。
“待几天?”
“五天,今天最后一天,对了,忘了问你叫什么”
“我叫小旪,你呢?”
“俗人,记得我的相貌就行,但我能够记住你的全部”
她点点头,看向另一边大海的方向。
“咦,他回来了,终于回来了”
我顺着她的方向望去,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男孩,穿着碎花衬衣和裤子,戴着一个草帽,背上背着很沉的东西,走一步,陷一个脚印。
“他就是那个书友,小茩,去买新书的,昨天去的,今天回来的”
“你们两个不打算出岛给别人挣钱?”
“暂时打算留在岛上给自己赚钱”
正说着,小茩走到了我们跟前,总之,小茩和她一个类型,清秀,干净。
“辛苦啦”,他们四目相对,我突然读懂了惺惺相惜的内涵。
“还好啦,你这两天还好吧”
说着她为他擦去额头上的汗珠。
“这是?”
“这两天的第一位客人”
我朝他笑了笑点头示意,她转过脸告诉我,
“现在他不仅是我书友,也是我的男友”然后露出调皮的眼神,双颊却不由得泛红。
“真好,祝福你”冲着她挤了一个“懂你”的神情。
遇见就是为了离开,只是离开的方式有无数种。
那次离开,她送了我一个手链,我送了她一个拥抱,手链的贝壳轻轻的敲打成音乐,一直伴我出岛到市区,然后就淹没在闹市里。
但我记得那里的那个小岛上,小旪和小茩,邂逅之后再也没有离开过,记得他们的样子,甚至记得,他们两眉毛处,都有一颗相同的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