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阳光正好,时间正好,我在操场上跑步,他在篮球场打篮球,可能只是路过时多看了一眼,于是变成了惊鸿一瞥。
清晨六点的阳光微凉,在校园里,在空空荡荡的操场上,在寥寥无几的脚步中,我却听到篮球掷地有声的伴奏。
科比曾经解释他的凌晨四点半时说道:“满天星星,寂寥的灯光,行人很少,而我已经起床行走在黑暗的洛杉矶街道上。一天过去,两天过去,十多年过去了,洛杉矶凌晨的黑暗没有改变,但我却已变成肌肉强健、有体能、有力量、有着很高投篮命中率的运动员。”
看到他在坚持不懈地练球,我想,他的心中也应该有个篮球梦。其实早就听说过他的名字,有很多人都知道这个人,但是在之前我也只是路过,因为就算见面也只是仰望。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就开始那么关注他了。
笨拙着。添加他为好友时犹豫了很久,最后居然无意点了确认,在懊恼中编辑着开场白;有他的篮球比赛,一定会化妆打扮,然而被别的男生要联系方式又那么得不知所措。
默默着。看他正装参加比赛,紧张地抿嘴,会觉得很可爱;发现有他的运动会项目,会加入啦啦队,在他不知道的地方,默默给他加油;
含蓄着。像个间谍一样,小心翼翼地像向他的同学打探他的消息,又怕我的那份喜欢被暴露;知道他喜欢篮球,假装自己也喜欢,向他讨教经验,还一本正经地体育选篮球课。
……
其实,有的时候,喜欢是一个人的事。
《致橡树》中写道: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这是我很喜欢的爱情观。
其实他就像一束光,而我就像一个追光者。我要努力到像他那般优秀,我希望下次他见到我的时候,对我是不同的印象。只有那个样子,我才能做那株木棉。
如果他是对的人,总有一天他会走到我的面前,就算他不是那个人,等到某天我会感谢他让我变成更好的样子。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