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五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小姨。
虽然那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但是于我而言,她并不陌生。她的故事是亲戚们茶余饭后的甜点,是让他们一成不变的生活有了刺激的一抹鲜红。他们带着讽刺的口吻,嗔怪的神情,不解的目光,狠狠地警告我们这些小辈,不要与小姨有任何牵扯。
小姨和照片上没有什么不同,她只穿黑色或白色的衣服,头发永远懒散地披在腰间,眼角有着淡淡的细纹,可这仍然不能阻止她对于放声大笑的喜爱。她爱用黑色的眼影,喜欢鲜艳的口红,妆容精致得一丝不苟。
她对我说,她身上有两个独立的人格。一个不安,喜爱一切新鲜的事物,什么都想尝试。另一个抽离,总是在寂静的角落里审视着新鲜到发霉的过程,然后对一切加以评判与指责。她说,就是这两种人格,让她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她生于七十年代中期,在她十八岁那年,她爱的人决定不考大学,去深圳打拼,于是她想随着他远去。她收拾好了行囊,里面装着他给她写过的诗,还有她给他回的信。在那个可以为了爱放弃一切的年纪,她蠢蠢欲动着,她执迷不悔着。
外公外婆知道这件事后对小姨又是打骂,又是教育,想尽一切办法断了两人的联系。他登上火车的那一天,她哭得昏天黑地,外婆于心不忍地告诉她,只要考上大学,她就能和他在一起了。
她拼了命的学习,想要去往他的城市,她给他写过无数的信,起初他会回信,可是渐渐地,她的信便如石沉大海般,没有任何回音。她不死心,一封一封地寄,甚至与邮差起了冲突,疑心是邮差弄丢了属于她的信件。
终于她如愿以偿地到了他的城市,她按照信件上的地址找了过去,看见他和另一个女孩子亲密无间地并肩而行。她死命咬着嘴唇,冲上去质问他是怎么回事,他尴尬地告诉她,他无法做到心静如水,他不想要那些遥远又安静的思念,他只想要近在咫尺的狂欢。
她转头离去,哭了好几个夜晚,但是她身上有一股倔强,就是这种倔强让她在上学时总是名列前茅,在遇见挫折时总是能重新起身。她不相信她遇不见爱她的人,也不相信她会在爱情中耗光她的精力。她决定忘记他,重新来过。
可惜人有时不是因为其缺点而坠入深渊,而是因为其优点变得万劫不复。
2
大二那年她的成绩是全系的第一名,外公为了奖励她,想尽一切办法让她去了趟香港,为的是看魔岩三杰的演唱会。
她刚刚站稳脚步,旁边的男人就用广东话和她打招呼。她不懂,摇了摇头。他见状,立马改说并不普通的普通话,聊了许久以后,她才知道他是广州人,在深圳念书,这次也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来的香港红磡。
她笑了,因为他们有着相似的悸动和热情。第一首歌开始后,她与他都没有再说话。她认真地听着,小声地和着,心里却有着微小的紧张。她的余光瞥在他身上,他摇头晃脑,打着节拍,她发觉那些复杂的歌词他竟然跟唱得一字不差。
她回过神时,正逢穿着海魂衫的何勇出场,她听见何勇冲着观众席喊道:香港的姑娘,你们漂亮吗?他看向她,说了一句漂亮。
后来讲起这件事的时候,她的眼睛眯成了月牙的形状,她说他只有“漂亮”这两个字说得最标准,用的是字正腔圆的京腔。
他告诉她,他叫做聂森。
3
回了深圳以后,两人时常联系。她辗转反侧,曾经受过的伤害被她抛之脑后,回忆变得温良起来,被新的期待所覆盖。
他与她的学校离得不算远,他经常会叫她出来一同看书,傍晚时分再骑车子送她回去。她说,那时的风总是很暖,吹在她身上好像给她带来了某种不平凡的信息。她说,人总是这样,把周围的风吹草动联想成自己的起心动念,似乎只有自己动了心,天地才是明亮的,否则天地就是黯然的。
她记住了他每一个动作后面的含义,她焦急地等待着他每一次的邀约,在他没有开口之前她只能幻想着那不曾到来的快乐,或者是即将来临的失望,而当真正与他走在一起,她又觉得他是那样触不可及。
两年后他告诉她,他要出国了,公派留学,这是那个年代任谁挤破了头都想争到的名额。他说他会给她写信,她知道自己没有理由阻拦他,但是她忍不住想到了被掩埋的过去,曾经有个人说会联络她,可最后只留给她一段不怎么美好的回忆。
毕业后,她倔强且炽热的性格令她在单位中寸步难行。她跟领导争吵,她对她看不惯的同事冷嘲热讽,她斩钉截铁地拒绝那些和她说“我条件不错,我希望你能考虑……”的男人,并且讽刺他们俗气。她赶走了一批又一批的朋友,得罪了一个又一个同事。她忍无可忍地递交辞职信,整个人变得古怪而疏离。
4
聂森按照约定,给她写信,给她打越洋电话。在一通电话中他向她求婚,她同意了。
那时的她没有正经工作,靠着零碎的稿费度日。聂森回来的那天她去接他,两人有说不完的思念。他带她回广州见他的父母,但她却没讨到他父母的欢心。他们知道她不在单位上班时以为看到了异类,当听见她辞职的理由竟是对单位不满时,他们更是忧心忡忡。他们告诉聂森,这样的女子不安分,娶不得。
为了能让聂森的父母满意,她在广州找了份文员的工作。她忙于工作,忙于让聂森的父母满意,这使得她没有了自己的时间。她发现自己慢慢丧失了活力,成为了整体的一部分,被吞没在了洪流中。
她和聂森开始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她性格激烈,言辞狠辣,将以往两人的伤疤揭了又揭,他耐着性子和她和好,一段时间后她们会继续争执,再和好。
可惜同样的戏码上演多了,戏中之人不是麻木了就是疲惫了。聂森说,既然你和我在一起不快乐,我们分开吧。
她为他设计了自己的生活,当她终于要说服自己接受这样的一生时,他放弃了,而她却成为了这种生活的阶下囚,在他离开的那一刻,她不知所措。
5
她到三十岁还没有结婚,以外公外婆的眼光看来,她简直不可理喻。
她成了亲戚们口诛笔伐的对象,曾经他们口中最骄傲的“我有一个亲戚,去深圳上的大学”变成了“你看,学历高有什么用,工作也不好好做,也没男人要她。”
她不满,她和亲戚们吵架,说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外公外婆拦不住她,那之后的第二年外婆去世了。她来给外婆奔丧,好事者对她冷嘲热讽,提起她去年那句“再也不回来”的誓言。她献上了花束就离去了,我与她擦肩而过。
她说她后来去了广州,偶然间遇见了他。两个人在人海中相识的概率极小,而曾经相爱过的人再次相逢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她与他叙旧,聊起曾经在香港看过的演唱会,聊起他骑车带她走过的林荫路,聊起他在美国时她与他忍着的思念,聊起他回来以后那些不可避免的冲突。
她发现,她竟然已经蹉跎了这么多年。她发现,他现在还住在她的心底里。
她说,虽然你的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想知道你是否还爱我。
他的表情有些尴尬,在她那强烈的目光逼视下,他的表情有些闪烁。他说,对不起,我已经结婚了。
她笑了笑,转身离开。她发觉悲伤到了极点,眼泪是落不下来的,脑海中只剩下了空白的回响。她隐隐约约听到他说对不起,她隐隐约约听到她说不怪他,她说她自己都从未做对过什么,又有什么权利指责别人。
小姨告诉我,那时候她的心脏真得很痛,生理上的。她压住心口,仿佛在那一瞬间失去了疼痛的感觉,但是那种疼痛如命定似的蔓延到了全身。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与她并排坐在外公的病床前,外公已经神志不清,偶尔清醒的时候看见她,外公便是一声长叹,拍拍她的手背,说,我不在了,你该怎么办呢。
外公那个年代的人,觉得孩子没有成家就没有安定,他担心他的女儿会孤独终老、无人照顾。他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看到她能有个归宿。
她红了眼眶,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将头埋下去。我知道她是不打算结婚的,我也知道她无论重来多少次,结果都是一样的,只要无法从根底里改变自己,她就无法和她所爱的人在一起,也无法满足父母的期待。
是谁出的题竟然这么难,似乎从来无解,又似乎哪里都有正确答案。
外公出殡那天,亲戚与邻居过来送行,陌生的面孔走到我面前,问我,你小姨怎么还有脸回来。
我斜了他一眼,问他,你是谁,你凭什么对她指手画脚。那人愣了愣,摆出一副笑脸,他说:你小姨这样不对,你们别被她教坏了。
我无法分辨对错,我对她了解得越多,就越不知道如何评价她。被大多数人弃如敝履的东西,在她眼里却是不可或缺的。她不管是爱还是恨都做到了极致,她性格倔强不肯做丝毫妥协。她在本该不惑的年龄仍然不懂圆滑世故,眼睛里容不得一粒尘埃。她的欲望,她的不满,她的偏执一直灼烧着她,让她寸步难行。
今年她四十多岁了,依旧一个人生活,依旧居无定所。
我知道她不会有所改变了,她告诉我,失落陪伴了她大半辈子,没有什么是留得住的。她说逝去的爱情、无忧的童年、外公外婆的陪伴还有她偶尔的满足,这些东西都是记忆中的甜蜜,是可以用一生来回味的东西。
我说,现在还是有人用过来人的口吻警告我们不要理你。
她笑了,眼角是晶莹的泪。她说,她也是过来人,她浑身都是碰撞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