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气质里,藏着他读过的书,走过的路,和爱过的人”,狗哥坐在窗前,高深莫测的对我说道。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盯着他胡子拉碴的脸问道。
狗哥翘起兰花指轻轻掸了掸烟灰,说“我的意思是,看我现在这么娘,你可以想象出我曾经爱过的人有多温柔”
这就是狗哥,在这样的时刻还有心情开玩笑。
他说着转过了头,把烟喷到我的脸上,
“这样吧,我给你讲个故事”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大一军训时。当时我正百无聊赖的躺在操场上,不知哪个不长眼的一脚踩在了我柔弱的小手上,我正想破口大骂,一抬头却看见一张阳光下灿烂的笑脸,这张脸的容貌本来就非常俊秀,当她露出虎牙笑的时候,就更加美丽无比,周围的一切也仿佛喜气洋溢了。如果我在自己一生中痛苦的时刻能看一眼这种笑容,我就会不晓得什么是悲哀了。阳光透过她长长的轻微抖动的睫毛在她的眼睑上留下了细碎的剪影,她给人的印象洁净的出奇,让我联想到她的脚趾缝里一定也是干净的。我当时一定是人中拉长,嘴巴微张,露出智障一般的表情。她本来想道歉的,可看到我这痴汉似的表情后,收住了笑容害羞地走掉了。走了一段后,她又过回头看我,我一定还是那副智障表情,所以她又露出了那美丽的笑容。
“后来呢”我坐到了他身边问道。
狗哥缓缓地抽出一根烟点上,继续讲道。
后来我知道了她每天傍晚都要去操场跑步,就每天早早的到操场上守着,期待她的身影出现。可能我给她留下的第一印象确实太差了,所以她把我当成了流氓。每次看到我傻兮兮的站在那等她,她都要翻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一句话不说的迈开腿跑起来。我拼命的跟在她身后,累的气喘吁吁,一圈下来我已经看不见她的身影了。为了能紧跟在她屁股后面,我借来了一辆自行车,操场上的人很多,我骑着车东倒西歪,但总算勉强跟上了她。我在她后面嬉皮笑脸的跟她搭话。
“哎呦,您跑的可真快呀,您是吃什么长大的,能跟我说说么”
“哎,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你,我当时泪都下来了,就想世界上怎么还有这么美好的姑娘,当时天是那么蓝,阳光是那么灿烂,你又是那么青春无忧,显得我别提多阴暗多渺小了。”
她还是不理我,一直跑。
我有点急了,说“人家皇上的闺女还知道搞点选拔赛什么的,你也给我一次机会啊。挺好的一滩牛屎你插回试试。”
她还是没回头,不过我看见她的身体明显晃动了一下,我知道她笑了。当时夕阳的光洒在操场上,她被夕阳涂上金色的背影显得高贵又神圣,我真希望能这么一直跟在她身后。她跑完结束后,眼带笑意的看着我,说实话,我这人自认为脸皮比大多数人要厚,但在她的目光下,我竟像个孩子一样忸怩起来,她对我说,你骑个车算什么本事啊,你要是能绕操场跑十圈,我就原谅你了。别说是跑十圈了,她就是让我脱了裤子裸奔我也不会拒绝。我头昏脑涨的绕着操场跑了起来,我平时也就是半圈的量,但爱情的力量明显让我的身体强化了,我满脑子都是她,根本感觉不到累。当十圈终于结束时,我四处寻找她的身影,可怎么也找不到。这时,疲惫的感觉才像潮水般袭来,我双手撑在膝盖上弯下腰去,大口的喘着气,汗水从头上滴在地上,很想笑又笑不出来。突然,一瓶水伸到了我眼前,我抬起头顺着手看到了她的脸,对她充满感激的一笑,她高昂着下巴不看我,说“看什么,走开啦”。
说着就要走,我叫住她:“咱们要是再见了,就得算朋友了吧”。
“算是吧!”女孩笑着走了。
我们成了朋友后,就整天厮混在一起。那段日子真叫人怀念啊。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去观赏樱花,一来到公园的入口处,满眼便是红色垂樱,马上使人感觉到了春天的景色。连低垂的细长枝梢上,都成簇成簇地开满了红色樱花,像这样的花丛,与其说是花儿开在树上,不如说是花儿铺满了枝头,肆意盛放的樱花美丽极了。有一株老樱花树开满了粉色的花,它的枝桠下垂,像垂柳一般,并且伸张开去。她走到樱树荫下,微风轻轻地吹拂过来,花儿飘落在她的脚边和肩上。我看呆了,走过去紧盯着她的眼睛,她的眼中亮晶晶的,像是两盏明亮的灯。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一边抿着嘴笑起来,一边拿起我的手,把自己的脸贴了上去,当我的手碰到她脸上细嫩的肌肤时,心跳不知道快了多少拍,仿佛四周的一切都消失了,宇宙间只剩下了我们两个,樱花静静地落在我们的头上肩上。我不知道这样过了多久,我们被边上游客的声音惊醒过来,她把我的手松开时,一下子连脖子跟都涨红了,那颜色让樱花都逊色了不少,为了掩饰这点,她慌慌张张又抓住了我的手说,我们去那边凉亭里坐坐吧。
凉亭里坐着憩息的人们,有的在喝饮料,有的在吃东西,也有的小孩子在桥正中跑来跑去。我们坐在那喂水里的鲤鱼,她把铒食扔到池子里,鲤鱼便成群簇拥上来,有的还把身子挺出水面。微波一圈套一圈地扩展开来。樱树和松树的倒影也在波面微微摇荡。在那儿坐了好一阵子,我定睛凝望着水面。
“在想什么呢?”她问道。
“怎么说呢。总会有什么也不想的幸福时刻吧。”
“在樱花盛开的日子里……”
“不!在美丽的小姐身边……这美丽感染了我。”
她的头靠了过来,我们就这样在片片飘落的樱花下度过了美好又难忘的一天。
那里的每一天和现在比起来都是美好的啊,我插嘴说道。
狗哥看了我一眼,并不理我,继续讲道。
那时的我还是个穷学生,为了充面子到处嚷嚷着要环游世界,每个人都嘲笑我的梦想,只有她一边将炒饭分成一人一半,一边小声的说“带上我”。后来,她每天伴着我到处跑,什么都玩到了,电影、赌场、酒店、草原、沙漠、火山……有一次,我们喝了很多酒,她烂醉如泥,我把她拖进房间,她已经神志不清了。
“这是什么玩意儿!他妈的,妈的!这是什么玩意儿!”她说着突然咬住了自己的胳膊肘儿。
我大吃一惊,连忙拨开她的胳膊肘儿,只见上面留下了深深的牙痕。
接着她拿起了纸笔,自己只顾乱写起来。说是要写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于是一连写了十几个电影演员的名字,然后把我的名字连续写了无数遍。
我心里那难得的丰满的东西,渐渐地热起来了。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狗哥温情的说着,我从未见过他的表情这样柔和过,可我还是无法把他故事里那个唇红齿白的白衣少年和眼前这个人当成同一个人。
眼前的狗哥剑眉阔嘴,身躯凛凛,相貌堂堂。根根胡须像刺破皮肤生长出来的钢针一样,左侧颧骨上有一道瞩目的伤疤,这是一个像把刀一样的男人。
“你也是一觉醒来就来到这个世界了?”我问狗哥。
“对,还没来得及和她道别”
正说着,远方火光冲天,传来了巨龙的咆哮和魔兽的嘶吼,狗哥站起身,背上刀,冲我一笑道“走吧”
说着冲出了这间小木屋子,我冲着他的背影大叫:
哎,她叫什么名字
他边向前走,边用右手从背后缓缓的拔出那把大刀,只见他双手持刀,两腿微躬,以进攻的姿势与一条巨龙对峙,天地间除了乌烟瘴气的飞禽走兽外,还有他洪亮的声音徘徊:
“王雨辰”
� (第一章回忆已结束,敬请期待第二章 龙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