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了六趟车,再搭了辆顺风的摩托车,接着翻山越岭地走了个把小时,终于到了哥们藏身的海滩。
相比果阿,这才是属于我们的天堂,至于为什么,我现在懒得说。
哥们旅行十几年了,走各种偏僻之地,干各种杂活,开个小货车横穿美国干国际贩画商,流浪欧洲街头卖唱,吉他玩得好,语言天赋还高,耍得转五六门语言,到哪都能迅速混成个当地人,基本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仅是牛逼还不算难得,更难得的是咱们气味相投:随意的生活态度,还有对文学,姑娘和旅行的热爱,让我们惺惺相惜,时时挂怀。
海边小店半躺着抽烟吹牛,淋漓畅快。完了借帐篷给我,让我在进入印度的第三个月,终于又能尝尝露营的滋味。一块搭好棚子,坐沙滩上再来根叶子聊聊姑娘和文学,就各自睡去了。当然了,他有床上的姑娘,而我只有星空下的帐篷。
有帐篷也是好的,尤其是晕乎乎的时候。酣睡至半夜,发现帐篷下有东西来回在蹭,还冰凉冰凉的,一开始不太在意。海浪的怒吼声突然提醒我:靠,潮水漫上来了。赶紧爬起来换地方,可别一觉醒来在海里漂着了。
一手提着帐篷,踮着脚走在湿软的沙滩上,跟梦游者提着笼子遛鸟似的,其时夜空和海面星光点点,风声猎猎,仿佛是在太空中漫游。就算是梦,也觉得不太真实。
忍不住扔下鸟笼,在沙滩上写起诗来,写一行,潮水冲掉一行,再写再冲掉。
写着写着把最近的一句给忘掉了,怎么都想不起来,也就无从收尾。
苦思冥想时,一群牛犊发狂似的跑过沙滩,踩出一串闪闪发光的牛蹄印。
牛群跑远,我才惊魂稍定,突然觉得:这个收尾就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