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找不到感动的时候,当你觉得人生找不到方向的时候,你要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来看这本书,这样你就会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爱和活力。
—— 题记
让我翻开这本厚重的书的,是好奇心。这本书的推荐语是:这是一本让厌恶阅读的人成为书虫的书。什么样的书有这样的魔力?
翻过10页,我真的进入了书中描述的神奇小镇,走进了那个叫科里的男孩的生活,和那件他亲眼目睹的谋杀案。我如痴如醉地读,不舍昼夜。我和科里一样,迫切地想知道谁是谋杀案的罪人,以将他可怜的爸爸从那样的噩梦中拉出来;我也像科里一样痛恨着以强欺弱,当他和朋友奋起反抗揍了那可恶的兄弟后,我畅快不已;看到科里得到那崭新自行车时的狂喜和激动,我甚至也想起了我初中时代的第一辆自行车,那带着闪闪发光链条的车轮,载着我度过的美好年华。然而,站在教师的角度,我真正关注并且让我感到痛心不已的,却是书中另一个人物。他简直就是奇风镇上的大笑话——他每次出现在众人面前,不管在什么场合,都是不着衣履的!
弗农最初是一个心怀写作梦想的年轻人,他的父亲是镇上最富有的人,但弗农的父亲不支持他写作,而想让他继承家业。父亲不但烧了弗农最喜欢的图书,还整天骂他是笨蛋,白痴,去浪费时间写书。但弗农不顾父亲的冷嘲热讽,带着自己的书去了纽约。最终却失败回到家乡,遭到父亲的嘲笑。父亲告诉他,他没资格穿鞋子和衣服,因为那都不是他自己挣钱买的,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弗农大受刺激,成为一个颇有魏晋风度的整天赤条条见人的隐者和疯子。
我想,比起书中那个水怪老摩西、那只猴子撒旦和犀利的三角龙,世界,外面的世界,长大的世界才是真正的怪物,它吞噬了孩子的天真和梦想。已经长大的人,总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按照他们的意见生活着,美其名曰“让孩子少走弯路”,可是却忘记了,自己还是小孩时,总是喜欢去新奇的地方,见从未见过的人和事,哪怕多走一天的弯路也心甘情愿。他们不知道,有些弯路,只有孩子走过了,才会真正成长;他们教育孩子时,总是说“你要听话,就是乖孩子”,可是恰恰是“听话”,扼杀了本该属于孩子的好奇和天真,将他们拘囿于大人的思维中,百般挣脱而不得。那时小孩的心中有多痛苦?虎妈虎爸,这个时代太多了,把自己的孩子硬生生逼到了一个万众瞩目的高度,然后沾沾自喜,却忽略了深夜里,黑暗中,孩子舔舐伤口的孤独,那是谁都弥补不了的伤痕。当然能把孩子逼的成名,也还算是比较成功,但是还有那么多像弗农一样,被父母一步步扼杀了天分和喜好,最终却也没成为他们想要的那个样子,该怎么办呢?人生可以重来一遍么?
书中说,“我好想变成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我好希望可以活一百万次,过一百万次人生。”可是,每个人从出生,购买的都只是一张单程票,每个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机会啊!所以,请让孩子自己指挥人生,我们,权且当个旁观者吧,适时帮衬着,拉一把,就好。生命有限,别让孩子浪费时间去重复自己的生命历程。他们,该有他们自己的样子;他们,该活出他们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