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的由来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本美国女作家的名著,有学者考证,“知更鸟”其实是早期翻译人员所犯的一个小小错误,原书中的“mocking bird”更准确地应译为“反舌鸟”,是北美洲上生活着的一种小鸟,以善于模仿其他小鸟的叫声、并且叫声婉转动听而闻名。
书名来源于美国的一个谚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即是罪恶”,许多人认为知更鸟既不破坏庄稼,也不祸害人们庭院中的花木,只是不知疲倦地唱歌给人们听,所以对于人类,它们有益无害,它们是好鸟,所以杀死这样善良的小生灵是不对的。
书中用“知更鸟”比喻善良并且对人们有益处的人。
第一只“知更鸟”
综合全书来看,其实存在着两只“知更鸟”。
第一只“知更鸟”是黑人青年Tom Robinson,他已经是孩子的父亲,他一直以勤勤恳恳地给别人打工为生,并且心地善良、乐于助人。
Tom的悲剧始于被一个白人女孩Mayella Ewell注意上,Mayella的家庭背景很糟糕,她的父亲酗酒成性,而且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长期靠政府的救济金生活。但是往往救济金一到手就被他拿去买了酒喝。
Mayella 是家中的长女,有好几个弟弟妹妹,他们虽然是白人,但是生活穷困得很,书中说他们“住在垃圾堆旁,与垃圾为伍”。
偶然一次,Tom收工回家,路过Mayella的小屋,Mayella叫住了他,请他帮自己劈开一个旧橱柜,劈成木柴供生火用,Tom照办了。
从此以后,Mayella经常请Tom帮自己干一些家务活。逐渐地,Mayella其实是喜欢上了这个健壮英俊的黑人小伙。
直到有一天,心里已经有计划的Mayella又将Tom叫到自己家中,这次是请他帮忙修理自己的房门,理由是门的折页坏了。Tom登上小凳子,发现房门折页根本没坏,下方的Mayella却突然抱住了他的双腿。
Tom很窘迫,他想赶紧离开。Mayella却挡住门,不让他走。
这时,Mayella的酒鬼父亲恰巧回来,见此情形大发雷霆。Tom逃走,Mayella的父亲Bob Ewell报了警,称Tom强奸自己的女儿Mayella。
法庭开庭审理,虽然律师Atticus Finch为Tom做了精彩的辩护,陪审团仍然认为Tom有罪。因为那是十九世纪下半叶的美国,种族歧视情况非常严重,一个白人妇女控告一个黑人强奸,黑人几乎没有生还的可能。
尽管Atticus极力劝说Tom要勇敢、要耐心等待上诉结果,Tom仍然控制不住对死亡的恐惧,忍受不住等待中的绝望和煎熬,他试图越狱逃跑,被狱警无情地乱枪打死。
Tom Robinson,是书中的第一只“知更鸟”。
第二只“知更鸟”
第二只“知更鸟”贯穿于整本书,而且与第一只“知更鸟”紧密相关。虽然他们互不相识,但是某种程度上看,是第一只知更鸟的遭遇,促成揭示出了第二只知更鸟的真正面目。
他叫做Boo Radley,在书中叙述的主要事件的背景下,他大概是一个即将二十岁的青年,未婚,是一个白人。
Boo年少时结识了一些不良青年,曾经几次飚车、扰乱社会秩序,因此,法官判令他们中的几个情节较为严重的少年去“少年教养学校”读书生活。但是Boo的父亲没有将他送往学校,而是选择将Boo关在家中,他深信自己能够管教好自己的儿子。
这一关就是好几年,老Radley去世了,Boo的哥哥Nathan Radley接替了父亲的位置,继续将自己的弟弟关在家中。
十几年下来,Boo几乎与世隔绝。在人们的传说中,他“只在夜半时分出来游荡,生吃松鼠和野猫,嘴角常常留有血迹。他吹上一口气,山茶花都会枯死”。
传来传去,即使是在晴朗的白天,小孩子们也不敢接近Radley家的房子。
真实情况如何呢?其实Boo一直在默默地喜爱着小孩子们,他不断地将口香糖、小孩子们喜欢的小玩具等等,放在他们放学必然经过的一棵大树的树洞里,给孩子们惊喜。很长一段时间内,孩子们都不知道这些小礼物来自于哪里。
虽然Tom被陪审团认为有罪,但是Atticus在法庭上将Bob Ewell和Mayella的诬陷和谎言揭露得彻彻底底、淋漓尽致,令他们颜面扫地,Bob由此深深地恨上了Atticus。
小镇举行盛大的集会演出,Atticus的小孩Jem带着小妹妹Scout独自前往,去参演一个舞台剧,没有大人陪同。Bob手持尖刀,在小孩子们后面跟随,意图谋害。
这个恶棍已经将他的罪恶行径付诸于行动,小女孩Scout被推倒在地,万幸的是身上带有金属丝的戏服勉强抵挡了一下尖刀的攻击。Jem和Bob扭打在一起,危急关头,一直默默关心着小孩子的Boo挺身而出,救下孩子,Bob不慎倒地,反被自己手中的尖刀刺死。
真相大白,原来人们传说中的“幽灵”Boo Radley是一个心地非常善良的青年,这是本书中最大的悬念和反转。Boo即是本书中的第二只“知更鸟”,他一心造福服务于他人,却只因少年时犯下过小小错误,性情和品质就在人们的偏见中被杀死。
随着Boo的本来面目大白于天下,本书也就走向了尾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