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装出席只为你——刘同

今天,我终于见到你。

我记得那一年我还在读高中的时候,突然有一天周围讨论的全都是《谁的青春不迷茫》、刘同这样的话题,那个时候网络通讯还没有这么发达,而且我就读的高中属于军事化管理,学校不允许学生带手机,所以很多东西我都是后知后觉的。高三冲刺那一年正好赶上《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本书的发售,听说再一次的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只是这一次我默默地上百度看了一下你的资料,可以说对了有了一个百度百科的了解。

再一次和你相识是听说了《职来职往》这档节目,这档很久之前就火了的节目,听说有你在,我就去爱奇艺翻了那些视频,大都画质不太好,上面的你模模糊糊,我看着不舒服,但我却由此认识了一个比你帅的节目主持人——李响。

第一次真正接触你的书是在大学刚开学的时候,学校里摆摊义卖书籍,正好看到你的书,我毫不犹豫的就买了。因为我没有看书做笔记的习惯,断断续续的看着,到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也是这两本书陪伴我度过了一些不开心的时间。

说了这么多,我只想说我不是一个合格的书迷,我都算不上书迷,只是你千万读者的其中一个最不起眼的小读者,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有你出现的地方,我就会去关注,只要提到有关于你的事情我都很兴奋,我自认为不追星,唯独对你有着不一样的情结。

直到2016年,你的青茫系列三《向着光亮那方》新书出版,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买书看书,在十月份知道你要来财大宣传新书就一直等着,天天在微博上看你到哪里了,还有多长时间来南昌……

今天要不是导师说让我写“听后感”,在观看你的宣讲会我也不会意识到去做笔记,其实宣讲会的时间也不长,大概四十分钟的样子,于是我总结了如下几点:

1、不要因为合群而去合群。你说你大学的普通话很烂,烂到可以搞垮一个节目,都是因为你小时候在四川由于想加入和小伙伴一起玩,他们说如果你讲普通话就不会有人和你一起玩,然后你就妥协了,为了合群你就果然从此以后没有讲过普通话。还有就是大学的时候由于你的英语口语很烂,就自己去英语角联系英语,回来的时候想让宿舍的同学一起讲英语,可是没有人理你,还嘲笑你的口语讲的和印度人一样,于是你又妥协了,从此不再讲英语。可是那些从小到大让你妥协的人在未来的人生里和你再也没有瓜葛了。

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因为想要合群而去合群,在乎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心里有着所谓的自卑和自尊,我一直认为一个人有多自卑就有多想要自尊,怕别人嘲笑我们,怕这个怕那个,想要去所谓的多交朋友,可是到头来想想这真是我们想要的生活吗?合群真的有这么重要吗?

2、英语口语,你的死穴。你说在参加《职来职往》的时候你一度想退出,因为来参加面试的人很多都是国外留学的,他们一上来就先做几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而你的英文实在太差,以至于每次都听不懂,所以倍感压力。你怕当众出丑,所以从来不敢在公众场合承认自己的英文水平很差,你怕观众们会有一种作为光线传媒的代表人都这么low,那么光线传媒也好不到哪里去的感受。也说了几次你去国外出差因为英语而闹得笑话,在场的观众们都笑得很开心,但是我知道他们笑的都是你的心酸。知道最近一段时间你才克服心理阴影去美国系统的学习了英语口语,现在和外国人交流也基本上没有什么障碍了,真替你开心。

对于一个考了两次四级都没有过的人对于英语我真的也有很多话想说,初中的时候我的英文其实也还可以,偶尔也会参加一些英语竞赛什么的。可是到了高中我真的很不喜欢我的英语老师,因为他每次上课都说:if I have much money, I want to buy a car.还有就是I want to buy a car、I want to buy a car......一天到晚上都是这几句,所以我真的很不喜欢他的课,英文就一直往下掉,高考的时候我班上同学全都英语考130多、120多,我考了80分!!!大学考四级的时候我也没有复习过,也没有刷过题,裸考的结果就是挂了。不是不看书,真的是一看到英文头就要大了,在这里真的是要好好检讨一下自己,作为一个大三的学生来说当然是知道四六级的重要性的,所以现在我也是在尝试着去和英文做抗争,相信最后的胜利一定会是我的。

3、坚持做一件事。你说你坚持写作写了13年,每天都会写,现在大概写了上千万字了。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看书、写字、旅行、象棋、拍照、兵乓球羽毛球排球都会一点,除了看书不间断的持续着,其他的从来没有一件事坚持过很久的时间,大多数都是想到了就去做。我有的时候就在想,到死什么才是我的追求,到底什么才是我的最爱,但却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

后来的提问环节,有人问你会不会因为突然一下子火了而在某个时候就飘飘然起来,你回答说;人在三十岁左右的时候朋友圈都基本固定了,只要你一有什么不对,身边的朋友就会立马提醒你,并且你是在三十岁之后才被人知晓的,你很清楚前面那么多年自己的沉淀,可以分的清和哪些靠运气一夜爆红的区别。

你说现在的我们因为没有选择,所以出现的每个选择都是我们的选择,我们要对自己负责。你说读书分三种:读书附庸风雅、读书寻找答案、读书让人学会思考,读书让人变得懂情趣、会思考,读书只是一种参考。后来的后来,因为时间的关系你匆匆结束了提问环节,开始了签售。

我记得签售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工作人员拿着麦克风大喊:盗版书不签,盗版书不签,盗版书不签。今天在宣讲的时候有一位女生拿着书和同哥讲话,同哥瞄了一眼她手上的书说:“你这本书是盗版的哎!”我天,我坐在二楼都替那位女生感到尴尬。

买正版书是对一个作家最起码的尊重。在我读中学的时候尚且还不懂这个道理,最早的时候是在地摊上买两块钱一本的故事会看,后来慢慢的开始买一些乱七八糟的杂志看。那个时候的我们手上也没有太多的闲钱去买书看,觉得盗版书比正版书便宜一半的钱就可以省下来买更多的书看,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地摊上看到一本《韩寒全集》,当时迷韩寒迷的不行,就很高兴的买了回来,结果真的是很难过,很过内容都被删减掉了,看了头没有尾的,而且纸质也差的很,明明看书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我却因为买了一本盗版书把自己搞得很不开心。所以后来我买书就再也没有买过盗版的书籍,看正版书籍不仅体验好一点,也是对以为作者辛苦码字的一种尊重吧。

没有具体算一下当时大礼堂的人数,但是我知道,十秒钟签一个人的话,我排队排了一个多小时。队伍从舞台中央一直排到大礼堂门外,我排在尝尝的队伍中,每向你走近一步我的心跳便加快一分。我在心里盘算着我等会走到你面前要说什么,说你辛苦了?说我喜欢你?说你要注意自己的身体?貌似都不是那么合适,我该说什么呢?对了,就说我以后一定会来找你的!我以后一定会来找你的!

前脚刚踏上舞台就拿着收集一直在拍拍拍,因为角度不好的原因,拍了很多没用的照片,因为太紧张,我的手心里全都是汗渍(我一紧张手心就冒汗),握手的那一刻我感觉我应该说点什么,可就是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可以感觉到你的手掌是温暖的、是宽厚有力的,我以为自己会很激动,会很开心,可是结果并不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激动的跳起来,很平静的一件事,就像随便和其他人握了一下手而已。因为对一个人不了解,所以觉得他很神秘,所以觉得他很高高在上,今天之前,我一直担心我见到的你不是自己想象中的你,好在,你幽默、沉稳、睿智,经过时间洗涤的你,一切都是那么刚刚好,是我喜欢的样子。我也很庆幸自己没有说出那句“我一定会去找你的”,说出去的话就要负责,这是一个承若,我只能许给自己,却不能许给你,那些说这什么一定、肯定的话都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都是要去实现的,我希望未来的我,能够变得更加好,再一次出现在你的面前,我希望那个时候的我才能不辜负我自己。

最后回同哥一句话:我认真过我的生活,我会去你的地方看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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