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的院落,老猫在屋檐上打盹,偶尔舔它的爪子抹抹脸,阳光很温暖,让人暖洋洋的想睡觉,池塘里的荷花挨挨挤挤,池塘边上的老槐树落英缤纷,风一吹,屋檐下的风铃,叮铃铃的响,他眼里的世界静得快无声,他提着老酒,西装革履,修着整齐的胡须,笔直高大的身躯,迈向院落,皮鞋踏在石头砌的小路上,静得无声,突然一只狗冲了出来,发疯似的朝他叫,他不敢动,怕打碎他的老酒,一个穿开裆裤的小孩出来抱住疯狗,狗停止了嚎叫,一边朝开裆裤小孩摇尾巴一边凶神恶煞的看他,表情反复转化着,开裆裤小孩流着鼻涕指着他问:老小子,你是干嘛的? 他不慌不忙的点燃一支烟,雪茄的味道铺满空气,开裆裤小孩呛得边流眼泪边咳嗽,他露出慈祥的微笑,嘴里的金牙通过阳光的反射,闪到了那只疯狗,它又开始疯狂的嚎叫,他说:L小姐住哪里,顺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超大号棒棒糖,开裆裤小孩和他的狗一起舔着棒棒糖,笑开了花,鼻涕和口水沾满了棒棒糖,:那老奶奶早就死了。
之后他来到悬崖边上长满枯草的坟旁,开裆裤小孩和他的狗一起离开了他的视线。他打开老酒,醇香十里,他抚摸坟墓上的枯草,像抚摸她的发,长发及脚,他掏出戒指丢在一旁,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夕阳,想起好多事,比如开裆裤小孩和他的狗。第二天,开裆裤小孩问过好多人,都说没有见过那个给他棒棒糖的老爷爷,只是L小姐的坟旁多了一个稻草人,人们把它当做不吉祥的东西烧掉,天空下起了雨,把它的灰烬融进了破旧的坟里。
绅士先生是在老早以前就认识L小姐的,当我用这些贫乏无味的文字记录这些的时候,我深深为自己的平庸和肤浅感到可耻,但是总得有人把它当故事讲出来,不然它就永远的埋葬了,很抱歉,也许也没有人想听,很抱歉,但是我不得不写,请原谅我。
起初,他们认识的地方,是一所破败不堪的学校,这所毫无生气的学校,除了到处是脱落的石灰块外,野草到处乱长,有几颗高大的树,树叶飘进淤泥里,空气中飘出一股恶臭,浑浑噩噩的学生加上信奉教条的老师,角落里的野猫都比他们有精神,食堂的烟囱,还是那种老旧的设施,整天都冒着那种煤渣燃烧过后的浓烟
是个老旧的桥段,绅士先生和L小姐撞了个满怀,多半是浓烟太浓看不见路,绅士先生挠了挠头:嘿!对不起,对不起!为什么绅士先生要说“嘿”呢,原因是老早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L小姐,他总是怀着同样的心情在不同的地方与L小姐擦肩而过,走廊上,食堂里,教室门口,反正总会遇到的,但是相互不认识,没有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但绅士先生却是对L小姐有着莫名的情素,每当听到有人说起她都激动不已。绅士先生也有了许多莫名其妙的想法,他想着怎样与她认识,怎样与她说话,甚至有想过牵着她手的样子,但最终幻想都没有成形。又过了一段时间,绅士先生感到深深的绝望感,他想,算了吧,没结果的,他想不要再想她,他想不要再遇到她,尽管他们还不认识,但他好像经历着从认识她到离开她的痛苦,真是莫名其妙的事,但老天往往喜欢开玩笑,你越不想遇到一个人,它老是让你遇到,绅士先生有时觉得自己快要疯了,但他还是从来没有与她说过话,遇到了还是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