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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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那年,我高三,做了一件异常荒唐的事情,答应邻班一个男生,帮他给一个女孩写情书。
那天,是林峰的生日,我们逃课,跑到校外小酒馆对饮。半斤牛肉,一斤红星二锅头下肚后,两个人已经醉得一塌糊涂。
一路高歌摇摇晃晃进了学校,在厕所里吐得满地狼藉。分手的时候,我和林峰已经有些清醒。
林峰拢着我的肩说,兄弟,帮哥哥一把!帮我给你们班那个叫子君的女孩写封情书,说我喜欢她。
林峰目光中带着几分乞求。那天,我带着醉意,仿佛有一丝君临天下之感,当即一拍胸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由于逃课,我被班主任骂得狗血喷头。我耷拉着脑袋站着,无地自容。
就听到教室里响起一阵幸灾乐祸的“嘻嘻”声,如湖面上被人投进石子击起的层层涟漪。一直泛进我的心里。
班主任骂累了,示意我坐下来学习,我抬起头看见前面的女孩回头望了我一眼,目光中有同情,也有不解。
那个女孩子就是子君。虽然有些荒唐,我还是决定帮助林峰。那时候哪管这些,一声兄弟大过天。
我们是初中三年的死党,他曾经为我打过三回架,挨过学校两次处分,被记大过一整整一周我都在想如何应付那封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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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偷偷观察着眼前这个女孩,发现她总喜欢用左手理一理耳际的头发,秀丽的长发自然地垂在肩头,如瀑布一般。
记得盛夏的时候,她总是喜欢着一身纯白色的公主裙,美丽得像个天使;而现在,一身天蓝色羽绒服,让人有种看见蓝天的遐想。
她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总习惯先沉默一下,然后再轻声细语地说出来,她羞涩、纯洁,淡雅得让我惊叹。
周末放假半天,刚回到家。我就带着林峰的嘱托,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情书创作。说创作一点儿也不夸张,真的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我把自己反锁在小屋里,拉好窗帘,打开书桌上的小台灯,借着有些灰暗的灯光做好了这些准备工作。
我从书包里取出林峰买给我的印有韩国明星的彩色信纸,从中挑选出两张印有金喜善笑脸的淡蓝色纸张,铺在桌面上。
吸有黑色水的钢笔握在手中,踌躇许久,我准备下笔。心中已经有了经过反复推敲的措辞,在颤抖着落笔的一刹那,我忽然停住了。
我忽然嗅到了彩色信纸上淡淡的薰衣草清香,我想,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爱情的味道吧!
用钢笔在精美的信纸上流畅,一笔一画,慢慢书写,钢笔尖在有些硬涩的纸张上划出好听的“沙沙”声。
不算太长的内容,我足足写了一个晚上。我喘了口粗气,伸个懒腰,将信藏好后,开门出去。
在洗手间摊开双手要触水的一刹那,发现掌心里湿漉漉的,浸满了汗水。我自己着实也下了一大跳。
第二天大课间的时候,我从出操的队伍里溜出来,跑到厕所,然后兜一个大圈子跑回无人的教室。
我偷偷将那个装在白色信封里的情书,夹在了子君的笔记本里,然后再将笔记本放在她抽屉里触手可及的位置。
当这一切工作做完之后,我仿佛心里的石头落了地。我若无其事的回到队伍,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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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中午,我都在莫名的紧张中度过。我不敢抬头看她,生怕她从我那不断张望的眼神中发现什么。
可是,我实在想知道她发现那封信后的态度,是羞涩,是快乐,还是歇斯底里的愤怒?
后来的两节课,我几乎是在混沌中度过的,在想看与不敢看中苦苦挣扎,我呆板地坐在自己位置上,假装低头看书。
等抬头再看她时,发现她不见了,再一转头,才看见她已经在走廊里和同学小声说笑了。
我终于确定她没发现那封信,有一些惊喜又有些失望地站起来向外走去。我从她身边经过,然后快速的跑向了另一个地方。
下午放学,我值日。倒垃圾时,我看见了撕成碎片散落一地的蓝色信纸,它们那么忧伤地躺在那里,像是等人过来辨认。
当天下午天快要黑的时候,我见到了迫不及待想了解情况的林峰。怎么样?是不是不太好?林峰深吸一口气问我。
我不情愿直接告诉他结果,点了点头,然后把他领到学校后面那个大垃圾池旁边,指着被风吹跑后仅剩的几片蓝色纸片。对他说,看见了吗,这就是她的反应。
林峰忽然蹲下身,我看见他的双肩在剧烈抖动。我伏下身,轻拍他的肩膀。我把我能做的都做了,现在也只能默默的安慰了。
下面还要我怎么做?在陪他走过一段漫长的林荫路后,我转身问他。
他悲怆地看我,没有回答,只是从怀里掏出了一根香烟,用颤抖的手点着,猛烈地吸着,仿佛要将所有的悲伤都吞进肚里。
在林荫路的尽头,我们都停了下来。他将烟头摔在地上,转回身,用力地对我说:写,继续写,直到她出来见我为止。写一封给你5块稿费,我就不信邪。
我从没想过替别人写情书还有不菲的稿费赚,高三的第二学期,我几乎每个月都会从林峰那里得到他强塞到我手里的1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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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我都会按照林峰的要求写一封情书悄悄“给”子君,然后用探询的目光从她身上扫描无数次。
奇怪的是,后来,那些信再也没有了踪迹。整个高三,子君始终没有对林峰表示出一丁点儿的意思。
她没有见他,也从没理他,与他像是从不认识一样擦肩而过。后来,我曾领着林峰在漆黑的夜里将学校的那个大垃圾池翻个底朝天,依然没有发现关于情书的一丝踪迹。
那些写给子君的情书,应该全都石沉大海了吧。像从来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一样。
如果硬要找出些变化的话,就是林峰心中那团熊熊燃烧的烈火正一点一点熄灭,子君那细细的回答声,似乎在课堂上逐渐变得明亮高亢起来。
而我,也因为过度关注一件事情和一个人,患上了臆想症。我发现我不仅仅是在写一封情书,而是在表达自己的一些情感。
大约是高考前离校的最后一个星期,林峰约我出来。那天风很大,他的长发被吹得很乱。
他把双手放在我的肩上,很认真地说,该做的我都做了。兄弟,辛苦了,所有的努力到此为止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但那天晚上,我还是偷偷跑了出去,深夜,借着楼道里灰暗的灯光,写完了高中时代的最后一封情书。
第二天,因为过度疲劳我头痛得厉害,趴在桌子上一动也不能动,因此错过了高三最后一次体育课。
当其他同学在操场上欢呼雀跃的时候,我用仅剩的一丝气力,将最后那封情书夹在了子君的笔记本中。
那天傍晚,我吃了老师买来的感冒药才爬起来读书,后来我又一个人跑到后操场上打算散散心。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我看见子君在我前方不远处,独自一人慢悠悠地走着,像在等待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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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夜的大风从前方猛烈吹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子君的长发在我眼前舞动。
“你是不是喜欢我?那些情书,我看了。其实,我和你一样,也喜欢你。”看见子君站在我面前的路上,低着头,背对着我,淡淡地说。
我先是一怔,忽然就泪流满面。记不得那次嘴里说了些什么,我只是一个劲儿的点头。
高考的结果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稳拿重点的我,只上了一个不算太好的二本。
平时格外努力但不出色的子君,竟然和我并驾齐驱。而林峰,名落孙山,归隐还乡了。
炎热的9月,我和子君在同一所大学见面了,就像小溪流向大海,我们也开始了真正属于两个人的爱情。
春节放假回家的时候,曾有高中的同学替林峰抱不平。问我,是不是在那些写给子君的情书上做了手脚,落下了自己的名字?
是不是子君一直喜欢的都是你,而不是林峰?我说,不是。我告诉他所有的真相:我写的第一封情书,子君没有打开看就撕碎了,她不想在最后的关头分心。
而之后的那些呢?她都把它们原封不动地放在柜子里,封存了起来。而她真正开始读的,是最后一封也是唯一一封没有落款的情书。
她知道,写那封情书的人,就是我。子君说,循着最后一封情书,她开始一封一封读下去,然后被感动得泪流满面。
那之前的署名“林峰”的信,怎么解释?她说,你写的那些公开发表的小说,不是也是用笔名吗?那些我都看过,我就知道是你。
所有人都为这真相所惊讶,包括我。看着眼前的子君,我牵紧她的手,就像第一次那样紧张和温暖。
原来,真爱无论怎么掩饰,都无法逃脱丘比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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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书大学堂无戒90天挑战 第五十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