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另一半出门逛街,我再前几天跟他聊天的时候,说到想去新开的零食店逛逛。然而,在去广场的时候,先进去了优衣库买了裙子,买完裙子就想着吃饭了。结果对方提醒我,不是去零食店买零食吗?我说我忘记了,然后拿起手机搜索店铺名称,他负责找店的位置。找到零食店买了零食,满载而归。被记住的感觉真好呀!
晚上吃饭的时候,先问了我一句鸡爪吃不吃,我说吃。印象中在跟他吃饭的时候点鸡爪的次数屈指可数,能记住我大概的喜好,真的很开心。可能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因为几乎都是我记住他人的饮食习惯跟喜好,他是第一个算是比较了解我的喜好的人。遇见他真好。
加油!每天都是值得期待的一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