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刚联系上的同学晶因为忙,我们只是匆匆打了声招呼而已,都没有来得及细聊。
今天中午,我和晶都闲下来了,终于可以细聊了,我们都在寻找回忆,寻找失去的青春。
说实话晶对我的帮助很大,当时在学校的时候,她是同学中和我关系最好的。
学生时代的我很穷,连热水瓶都买不起,我只好负责给上课老师端水倒茶,只为我可以随时能用班级的热水瓶。
晶也不富余,因为都是农村来的,但她的条件还是比我好一点。我一周在食堂买不了几次菜吃,她有时就多买些,让我和她一起享用。
后来晶和男朋友(确切说应该是丈夫,因为他们已偷偷地领了结婚证)出去租房住了,她就把在学校做饭用的酒精炉和锅都给了我。当时学校是不允许自己在宿舍做饭的,只能偷做,也就是做点青菜面条,这样我就可以省点生活费,并且能吃上点菜。
这次聊天晶谈起了她的发家史,真的令我寡目相看,心生敬佩。
晶两口刚走出校门就生了孩子,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两人就回到她丈夫的农村老家,跟着村上一个收废品的去了上海。
人走出去了,命运也就改变了。在上海待了七八年,在工厂做工,挣了些钱。后来就去了北京,依然继续着打工的生涯。
这时她已经有了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最小,当儿子两三岁的时候,两个女儿正在上学,没有固定的住所,怕搬来搬去影响孩子上学,这时才想到必须稳定下来。
于是她又从北京搬到了我们的省城,用当时打工挣的钱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那时才几千块一平,现在都长到两万多了,无形中资产增加了不少。
有了房子也就有了个安稳的家。两人在一条商业街租了个门脸,开了个小超市。
由于超市地处闹市,位置好人又多,生意很红火,后来又渐渐地拓展门面,超市超来越大,生意越来越红火。
夫妻两人又分别开了家超市,晶开的超市不算很忙,她老公那边雇了三个帮工还忙不过来。晶算是忙中偷闲,一个人开着个超市,过得很滋润。
年前,她又买了一个大面积的门头房,现在还没有搬过去。
日子过的红红火火,夫妻恩爱,子女懂事,非常幸福。
都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话一点不假,正因为人家早年吃了那么多的苦,才过上了今天令人羡慕的日子。
我这几天有点不顺,对未来有点迷茫,把心事向晶倾吐为快,她给我指了一条路,我茅塞顿开,终于拔云见雾,看见了光明。
她真的是我一生中的贵人,上学时是这样,三十年未曾联系上的距离,却怎么也阻隔不了我们的友谊,她现在依然是我生命中的贵人。
祝福晶生活越来越美好,幸福永存,友谊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