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系统泡沫混合液与水的设计流量应有不小于5%的裕度。
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干粉系统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取工作压力的(115±5)%
- 应设置排烟设施:
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 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当工业建筑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其水平距离尚不应大于建筑内空间净高的2.8倍;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7.5m。
1当设置在外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降低质量 + 不按设计)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 虚假文件 + 失实文件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属于特殊建设工程):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歌娱) 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灭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变配电室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职业道德修养:(职 业 理 人 )理论修养、业务知识修养、人生观修养、职业道德品质修养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当为高层建筑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完全分隔
洁净室的顶棚、壁板及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顶棚和壁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 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故D错误。
2 、采用纵向排烟方式时,应能迅速组织气流、有效排烟,其排烟风速应根据隧道内的最不利火灾规模确定,且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s,并应大于临界风速;故A正确。
3 、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风阀、消声器、软接等辅助设备,应能承受设计的隧道火灾烟气排放温度,并应能在250℃下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0h。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故BC错误。
- 除敞开式汽车库、屋面停车场外,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
2、停车数大于1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
3、机械式汽车库
4、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5、Ⅰ类修车库。该汽车库应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站厅公共区内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设备管理区内每个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750㎡。8.1.6 公共区楼扶梯穿越楼板的开口部位、公共区吊顶与其他场所连接处的顶棚或吊顶面高差不足0.5m的部位应设置挡烟垂壁。每个站厅公共区应至少设置2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安全出口应按每条线不少于2个设置。5.1.7 站台设备管理区可利用站台公共区进行疏散,但有人值守的设备管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燃煤电厂煤场的总贮量基本都在5000t以上,所以统一规定贮煤场的消防水量为20L/s;
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宜采用泡沫—水喷淋系统,
1、 Ⅰ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
2、 Ⅰ类修车库;
3 、停车数大于10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
4、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
5、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 当屋面露天停车场与下部汽车库共用汽车坡道时,其停车数量应计算在汽车库的车辆总数内。
2 室外坡道、屋面露天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汽车库的建筑面积之内。
3 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值增加2倍。
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且应分散布置。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1 、Ⅳ类汽车库;
2、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
3、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4、Ⅱ、Ⅲ、Ⅳ类修车库。
- 当通过排气筒、放空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时,排气筒、放空管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续排放的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位于排放口水平20m以外斜上45°的范围内不宜布置平台或建筑物;
2、间歇排放的排气筒顶或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位于排放口水平10m以外斜上45°的范围内不宜布置平台或建筑物;
3、安全阀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邻近设备或有人通过的地方,排放管口应高出8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m以上
- 下列加油加气站不应联合建站:[ C母加 C母N CP NP]
1、 CNG加气母站与加油站;
2、 CNG加气母站与LNG加气站;
3、 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
4、 LPG加气站与LNG加气站。
条文说明:3.0.2 本规范允许加油站与加气(LPG、CNG、LNG)站合建
-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3.5.1甲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甲类仓库与高层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m。
注:1 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的走道宽度不大于2.5m时,其防烟分区的长边长度不应大于60m。
第6.0.3汽车库、修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汽车库、修车库应采用封闭楼梯间;②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③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第6.0.7与住宅地下室相连通的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走道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汽车库开向该走道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人员密度,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²,单间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²。手工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²;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7m²。
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要求时可设1个:1对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洁净生产区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 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5.2.1设有下列公共活动场所的人防工程,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1、当底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2、电影院、礼堂;
3、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医院、旅馆;
4、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场、餐厅、展览厅、公共娱乐场所、健身体育场所。
根据《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20045.1.2,驱动气体应选用惰性气体,宜选用氮气;二氧化碳含水率不应大于0.015%(m/m),其他气体含水率不得大于0.006%(m/m);驱动压力不得大于干粉储存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6.3.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6.6.2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6.1.3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6.7.4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4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9.2.1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第一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在供电线路泄漏电流大于500mA时,宜在其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B正确。9.2.3选择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计及供电系统自然漏流的影响,并应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报警值宜为300mA~500mA。A正确。9.1.4非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应接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器回路。C错误。9.1.7当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用于电气火灾监控时,可接入电气火灾监控器。D正确。
排烟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8.5.2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建筑面积大于5000m?的丁类生产车间;3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
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戊类厂房,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第8.2.1条规定的下列建筑或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1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单、多层丁、戊类厂房(仓库)。2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³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戊类厂房(仓库)。 3 粮食仓库、金库、远离城镇且无人值班的独立建筑。4 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5 室内无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³的其他建筑。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5.1.11 一组消防水泵应在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台消防给水泵的流量不大于20L/s、设计工作压力不大于0.50MPa时,泵组应预留测量用流量计和压力计接口,其他泵组宜设置泵组流量和压力测试装置。
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2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来源:第三篇第十四章
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5L/(min·㎡)。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3.4.3 封闭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避难走道的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³/h计算。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 4.2.4 液下喷射系统高背压泡沫产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设置在防火堤外,设置数量及型号应根据规范 2 当一个储罐所需的高背压泡沫产生器数量大于1个时,宜并联使用;3 在高背压泡沫产生器的进口侧应设置检测压力表接口,在其出口侧应设置压力表、背压调节阀和泡沫取样口。----故选项B正确。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7.4.3 洁净室的生产层及可通行的上、下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不应少于2只,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应小于10m,每只水枪的出水量应按不小于5L/s计算。----故A错误,B、C、D正确。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3.2.1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3.2.2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3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4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泵和消防电梯要由变配电站或主配电室直接出线,采用放射式供电;防烟排烟风机、防火卷帘以及疏散照明可采用放射式或树干式供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0.2.1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泵,并应按一用一备或二用一备,及最大一台消防水泵的工作性能设置备用泵。消防水泵应设置备用泵,其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但下列建筑除外: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2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等于10L/s的建筑。5.1.8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3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4h;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6.2.1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1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
2消火栓栓口处静压大于1.0MPa;
3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
4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⑦消防水泵吸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0m/s~1.2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1.2m/s~1.6m/s;‘
⑧消防水泵出水管的直径小于DN250时,其流速宜为1.5m/s~2.0m/s;直径大于DN250时,宜为2.0m/s~2.5m/s;故D选项错误。12.0.1局部应用系统应用于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民用建筑中,为局部设置且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湿式系统,设置局部应用系统的场所应为轻危险级或中危险级Ⅰ级场所, 第12.0.2局部应用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洒水喷头,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0.1条的规定,持续喷水时间不应低于0.5h。
1)着火的地上固定顶储罐及距着火储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应同时冷却,当相邻地上储罐超过3座时,可接3座较大的相邻储罐计算消防冷却水用量。
2)着火的浮顶罐应冷却,其相邻储罐可不冷却。 3)着火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外表面面积计算,相邻的保护面积可按实际需要冷却部位的外表面面积计算,但不得小于壁外表面面积的1/2。注:1 当屋面露天停车场与下部汽车库共用汽车坡道时,其停车数量应计算在汽车库的车辆总数内。2 室外坡道、屋面露天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可不计入汽车库的建筑面积之内。3 公交汽车库的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值增加2倍。
6.0.9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且应分散布置。6.0.10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1 Ⅳ类汽车库;
2 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
3 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4 Ⅱ、Ⅲ、Ⅳ类修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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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进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
2、消防水泵、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报警阀组、电动(磁)阀、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消防水泵接合器、沟槽连接件等系统主要设备和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3、稳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箱、自动排气阀、信号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倒流防止器、蝶阀、闸阀、流量计、压力表、水位计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4、气压水罐、组合式消防水池、屋顶消防 水箱、地下水取水和地表水取水设施,以及其附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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