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
出嫁了...
我就不是我父母的女儿了?
户口和地都在娘家
难道因为我出嫁了
征地所得的赔偿款
就不属于我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经营权。”出嫁女虽已婚嫁,但户籍尚未迁出,所以应认定为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享有分配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的权益。如果该村不分配给出嫁女,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