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从创立到形成发展,大概走过了300余年的历程。在这期间,理论的更替、学派的兴衰,构成了教学发展最鲜明的外形特征。
为便于把握教育学的发展脉络,我们把教育学知识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类型。这些不同类型一方面与社会变迁、知识演进和教育发展相关;另一方面与提出的哲学立场、对象观和方法论相关。这些不同类型从产生来看具有历时性,但从对当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影响来看,又具有共时性。
1、实在论——自然主义教育学。
17—18世纪是哲学、科学与文化振兴的世纪。但在当时的教育界,无论是教育思想,还是教育实践,都充满了形式化的人本主义色彩,过分强调古典文学与美学的形式与风格,显得空泛,并日趋落后于时代。
于是,在教育领域产生了第二次文艺复兴运动:要求把教育的着眼点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美转到现实生活中来,重新考虑教育的思想、内容与方法。这种特定的时代精神与教育自身的发展倾向结合,导致了实在论——自然主义教育学的产生。
与其他教育学知识类型相比,实在论——自然主义教育学的基本特征有:
(1)哲学基础上,坚持自然主义的哲学基础,相信实在论;人性论上,承认人性本善,肯定人的自然需要的合理性。
(2)科学观上,倡导重视自然,遵循自然,尊重经验的科学精神。
(3)理论核心上,强调知识是通过感觉获得的,教育活动必须重视感性、直观,并遵循儿童的自然本性。
(4)研究方法上,注重观察与实践活动,推崇对实际经验的归纳。教育学著作大多缺乏严格的逻辑体系,多采用随笔式、书信式、扎记式、小说式。著作中关于教育目的、课程内容、教学过程等知识都是采用情境式的经验描述、叙事式的教育场景论说。
(5)基本原理上,强调教育活动的客观自然性,主张世俗的教育目的,反对儿童生性本恶的原罪说,主张儿童本性可塑,认为通过教育可以使儿童发生预期的行为变化。
(6)具体原理上,强调用广博而有用的知识教育儿童,注重环境对儿童发展的影响,提倡根据儿童的个性特点及其发展规律实施教育。
(7)操作原理上,强调感觉训练,注重教育直观性,提倡循序渐进、量力而行。
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1632)、洛克的《教育漫画》(1693)、卢梭的《爱弥儿》(1762)、裴斯泰洛齐的《林哈德与葛笃德》(1780)等,是这个时期教育学知识类型的典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