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肆式青春》,一部注定坐不满场的电影,却也是结束了没人舍得离场的电影。大概每个人都有相似的遗憾却还想再过一遍的青春吧。电影由三个短片组成,那为嘛不叫“叁式”青春,琪爷说,第“肆式”就是我们自己的青春啊。原来如此~
想想自己的青春,至少有一半的时间是在异乡度过的,对于乡愁,并不陌生,尤其在工作以后,感受更深刻。和北漂的孩子一样,一开始挣得特别少,试用期的时候更拮据一点,日子过得真是精打细算,很少逛街,很少买生活必需品以外的东西,在那样一个光怪陆离的城市,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偶尔也想过干嘛漂出来,在家里挣得工资虽然少但也都能攒的下,回头想买啥买啥不也很好嘛。在帝都花的最贵的单笔,好像就是看过一场孙燕姿的演唱会,还从黄牛那买了一张性价比很一般的票。其实偶尔奢侈不觉得是青春的任性,毕竟每当看到小区里万家灯火,那一刻,会有失落。学会取悦自己,是那时懂得的道理~
记得那时候,有时会自己做点东西吃,有时就在公寓附近对付一口,吃的很简单,也不觉得多苦,每个周六都会出去走走,找一家喜欢的店慰劳自己。记得有一次赶上和老友聚会,吃的鱼头泡饼,还是舌尖上的中国宣传过的,那顿饭吃的很愉快,味道真不错。饭后还去朋友家坐了一会。那天的夕阳很柔和,第一次认真的站在街上看着帝都安闲的人们,知道异乡的暮色并不只是匆忙和凄凉。
我没有定闹钟的习惯,每天叫醒我的也不是梦想而是房租。包租公人不错,但我还是怕见他,就怕他和我提涨房租的事。一开始挣得少,后来挣得也不多,还好房租一直没怎么涨过,使得我本就微薄的薪水,算能勉强糊口度日,每月扣了房租还能有4位数的结余,而这事我从没敢和房东显摆过。等到季度付房租的日子,心里总不免有些失落,辛辛苦苦攒的钱,一次回到解放前,还是会有一点心酸。有时想想这日子过得,与其说在给老板打工,不如说是在为房东搏命。
在异乡,乡愁是避免不了的,而消愁的不是一壶杜康酒,也不是一顿家乡菜,而是每周末自己徒步爬山的日子,是逛超市买菜做饭养活自己的日子,是把同事慢慢处成朋友的日子,是认真的把每一天都过成阳光灿烂的日子。青春的经历是五彩缤纷的,有灿烂的金色,也有压抑的灰色,而这些颜色不正是绘出斑斓青春的色彩嘛。
前段时间,听胡总说最近压力很大,上有老下有小的,挣多少钱都觉得不够花,而后面还有一班天才在追赶,在互联网这个只有新人笑不见旧人哭的战场,说被替代也只不过分分钟的事。我很赞同这个观点。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得了,生活在更安定繁荣的时代,从小潜力就得到很好的开发,开放的时代也鼓励她们更自信的面对工作,大有乱拳打死老师傅的架势。
记得我刚工作的时候,新人就是跑社保,核算考勤,整理档案,根本没机会接触到招聘、培训以及薪酬等工作。公司不是学校,没人真正在乎你的成长。你可以自学,请教,甚至偷学,但你别想搞事情。一个萝卜一个坑,人家蹲坑呢,你从人家头上迈过去,那不就过粪了嘛。
公司就像大学院系篮球队,目标是赢球,上场的都是有经验的球员,新人没有特别的才能就老老实实做练习等机会。也就是在那时自己养成了习惯,周末总会拿出一天时间,做一点和工作有关的事情,或是新知识或是技能,可能这样的做法会让自己的神经一直处在一个紧张的状态,但坚持下来,会看到改变和效果。
熬了好几年,等自己做上当初想做的工作的时候,突然发现,年轻的后生们也都和你做一样的事。时代的变换,已经不再刻意要求经验,信息时代瞬息万变,一句大胆试错掩盖了背后多少的无奈。有时候,我愿意端着泡好枸杞水的保温杯,找一个不打扰任何人的角落,听一个入行1年左右的小白去面试一个工作5年以上的职场老兵,她们的对话挺有意思的。
职场焦虑我一直都有,我曾经历过一段日子,领导天天总想排挤掉你,我必须努力投其所好,好像我的KPI就是博她欢心。后来就做了病,总是患得患失,也很焦虑。虽然对工作从未倦怠,做事也无需动员,可能不同的是,遇事缓动笔杆子,先动脑花子。
如果我们终将会被后浪拍在沙滩上,那还是趁着能动弹的时候,给自己寻块好地儿,等被拍的时候也能以一个优雅的姿态离开舞台的中心。但现在,趁着还能跳舞的时候,就别趔趄着走。
感情是青春逃不开的话题,我做过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我用20几岁最好的年华试着去读懂一个人,去尝试等待一个人。起初很喜欢她,但估计她不够喜欢我,时间久了,激情不再了,双方想的也更现实,甚至连分开都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本来是想找一人终老,结果却搭了个顺风车,捎带着陪伴了一程。
有的人是醇酒,需要慢慢品,久而久之会发现奇妙的味道,但这不是农耕社会,也没谁愿意花时间去了解,你不打眼,也不自带光环,只是看起来清澈而普通。当然事无对错,谁也预知不了结果,谁也不敢轻易的飞蛾扑火,惊慌的试探后是小心翼翼的呵护,在双方都觉得身心俱疲时,转眼成空,付出的成本哪能收的回。就像和琪爷聊天说的,不是不能回头,只不过破镜难圆,千疮百孔的,太费事儿~我只是做了一件很奢侈的事,就像我有500块钱,打水漂了450,剩下的50块得认真干点嘛了。毕竟此生是信仰爱情的,如果要凑合,可能早就儿孙满堂了。
人生本就是一场自我塑造的过程,没有终点,直至生命消亡。而青春,这是这过程中初期的一段,这时候棱角还锋利,需要用光阴去打磨和淬炼,终有一天,这段过程结束了,锻造出一件还算符合这个时代规格的零件,不一定巧夺天工,不一定光彩熠熠,但却即插即用。
最后用《肆式青春》里的一段话作为结束吧:
”我看过昏黄的田野,冷漠的夕阳,以及废弃的工厂,我看到或看不到熙熙攘攘,我看到许多人跟我一样或不一样,我看见银色的时间在流淌,我在路上学会了遗忘,只是有些东西你永远忘不掉,像是某个老味道,某个老旋律,像是某个依稀相识的面孔,某个被风拂过的瞬间,某个喘不上气的心跳,在你回首时,会向你招手微笑...”